渣甸山女子遭大狗撲襲肩背受傷 警交漁護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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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港島渣甸山昨日(8月20日)上午發生大狗傷人事件。一名44歲姓張女子送女兒乘搭校巴返學後,獨自沿祈禮士道回家途中,一隻未繫狗繩的大狗突然從附近獨立屋內衝出並撲向她,導致其左肩背位置出現多道明顯抓痕流血,手臂亦有一個傷口。幸好屋內傭人即時走出制止狗隻行為。張女士其後自行前往私家醫院求醫,警方同日早上10時18分接獲報案後,將案件列作「狗咬」處理,交由漁護署跟進。
Key Points
- 事發時間為8月20日上午10時許,地點為港島渣甸山祈禮士道
- 女傷者姓張,44歲,居於港島渣甸山一帶;事發時她正送女兒上校巴後獨自回家
- 涉事狗隻年約1歲,雄性,體重逾20公斤,當時並無繫上狗帶
- 張女士左肩背位置有數道明顯抓痕並流血,手臂亦有一個傷口;獨立屋傭人即時制止狗隻施襲
- 警方已尋獲涉事外籍狗主了解案情,案件列作「狗咬」交由漁護署跟進
Why It Matters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第23條,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牵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違例者可被判處罰款1萬元 。另外,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9條規定,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長度不逾2米的狗帶穩妥牵引,違者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由於祈禮士道一帶為區內學生返學放學的必經之路,今次事件再度引起居民對社區安全的關注,家長更擔心若有小朋友經過,後果可能更為嚴重 。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第23條,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牵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違例者可被判處罰款1萬元 。另外,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9條規定,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長度不逾2米的狗帶穩妥牵引,違者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由於祈禮士道一帶為區內學生返學放學的必經之路,今次事件再度引起居民對社區安全的關注,家長更擔心若有小朋友經過,後果可能更為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