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家彪促放宽生果金居港一年要求
SingTao · 1 SOURCESabout 1 hour ago3 MIN

Summary
移居广东省及福建省养老的合资格香港长者,现时可通过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按月领取高龄津贴、普通长者生活津贴或高额长者生活津贴,但申请人须在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邓家彪今早(19日)在电台节目表示,这项规定令部分较早已回内地退休的香港长者,即使年满70岁,仍无法申领俗称“生果金”的高龄津贴,促请当局研究放宽安排。
Key Points
- 邓家彪表示,工联会在中山接获逾百宗求助个案,均来自年满70岁、正在内地养老的香港长者,反映他们未能申请高龄津贴。
- 他指出,部分长者约60岁领取退休金后便返回内地退休,连香港物业也已出售,在港没有长期住所,过往亦未曾申请任何福利。
- 到了70岁后,这批长者原本符合年龄资格申请“生果金”,但因申请前须连续在港居住一年,结果未能受惠。
- 邓家彪形容,有个别个案为符合资格,只能暂住亲属家中一年,以“屈蛇”方式留港等候申请,做法并不理想。
- 他认为,政府既正计划持续把养老资源扩展至内地,又鼓励长者回内地养老,政策上便应处理提早北上退休人士日后申领福利的衔接问题。
Why It Matters
邓家彪建议,政府可考虑统一政策,容许长者证明在申请前一年于广东或福建生活,甚至只需提供居住证,便可申领高龄津贴。 他又透露,早前曾联同部分长者与社署会面,署方表示此事涉及大型政策规划,会把相关情况带回政府内部讨论;他则认为,这不只是福利技术安排,更牵涉人口政策如何打通。
现行安排下,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已容许合资格香港长者在两省居住期间,继续领取部分由香港发放的现金援助,显示政府正逐步把跨境养老纳入制度设计。 不过,邓家彪提出的问题在于,制度虽然容许长者移居粤闽后继续领款,但对于较早已离港、并在70岁后才首次申请高龄津贴的人士,申请前连续居港一年的要求,却成为实际障碍。
他强调,自己明白福利计划设有居港期限,是较稳妥的行政安排,有助核实申请资格及维持制度完整性。 然而,若政府政策方向是鼓励长者善用大湾区及福建等地的养老资源,便需要处理不同批次长者在制度上的落差,否则会出现“愿意提早回内地养老的人,反而到符合年龄时申请不到资源”的矛盾情况。
邓家彪提出的替代方案,是把审核重点由“必须在香港连续居住一年”,调整为“可证明在广东或福建生活一年”,并以居住证等文件作为佐证。 这种做法若获接纳,将意味着政府在跨境养老政策上,需重新平衡防止滥用、行政核实与便利长者三者之间的关系。
另外,报道亦提到,综援、长生津及生果金即日起可汇入内地银行户口,且服务费全免,反映香港与内地之间的长者福利支付安排正逐步便利化。 在此背景下,是否同步检讨申请资格中的居港年期要求,将成为跨境养老政策下一步能否真正衔接的重要观察点。
现行安排下,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已容许合资格香港长者在两省居住期间,继续领取部分由香港发放的现金援助,显示政府正逐步把跨境养老纳入制度设计。 不过,邓家彪提出的问题在于,制度虽然容许长者移居粤闽后继续领款,但对于较早已离港、并在70岁后才首次申请高龄津贴的人士,申请前连续居港一年的要求,却成为实际障碍。
他强调,自己明白福利计划设有居港期限,是较稳妥的行政安排,有助核实申请资格及维持制度完整性。 然而,若政府政策方向是鼓励长者善用大湾区及福建等地的养老资源,便需要处理不同批次长者在制度上的落差,否则会出现“愿意提早回内地养老的人,反而到符合年龄时申请不到资源”的矛盾情况。
邓家彪提出的替代方案,是把审核重点由“必须在香港连续居住一年”,调整为“可证明在广东或福建生活一年”,并以居住证等文件作为佐证。 这种做法若获接纳,将意味着政府在跨境养老政策上,需重新平衡防止滥用、行政核实与便利长者三者之间的关系。
另外,报道亦提到,综援、长生津及生果金即日起可汇入内地银行户口,且服务费全免,反映香港与内地之间的长者福利支付安排正逐步便利化。 在此背景下,是否同步检讨申请资格中的居港年期要求,将成为跨境养老政策下一步能否真正衔接的重要观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