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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橋拖屍案無業男誤殺罪成囚3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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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橋拖屍案無業男誤殺罪成囚3年9個月

Summary

2022年發生於元朗洪水橋的拖屍案,29歲無業男子吳家聲早前經陪審團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脫,但誤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成,高等法院今日判他入獄3年9個月。 案情指,吳家聲在洪水橋富安花苑一個單位內以棍襲擊女友葉芷清,事後再以板車搬運屍體,途中被途人發現。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指出,被告智力屬邊緣範圍,自尊心低,長期傾向逃避問題,亦曾遭受身心虐待,認為他犯案與試圖避免再被虐待有關。 法庭最終認為,被告較需要康復治療,多於長時間監禁,並考慮其自首及早表明擬承認誤殺等因素後作出判刑。

Key Points

  • 吳家聲被控於2022年4月28日至29日期間,在元朗洪水橋富安花苑某單位謀殺葉芷清,但他否認謀殺,只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
  • 被告在開審前曾表示擬承認誤殺罪,但控方不接納,案件最終以謀殺罪名開審,其後陪審團以5比2裁定謀殺罪脫,並一致裁定誤殺罪成。
  • 驗屍結果顯示,死者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頭頂有鈍器傷,後腦大面積出血,身體逾半遭腐蝕性液體燒傷,死因為窒息、頭傷及大面積皮膚燒傷。
  • 張官指出,被告雖否認死者部分傷勢及皮膚燒傷由他造成,但承認曾以棍毆打死者,並以棉被、膠紙及保鮮紙包裹死者,最終令對方窒息死亡。
  • 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智力屬邊緣範圍,沒有反社會人格,重犯機會低;法官又提到他在死者死後一日自首,搬屍途中沒有棄屍、沒有逃走或隱瞞事件。

Why It Matters

這宗案件對本港讀者的重要之處,在於它顯示法庭在處理致命暴力案件時,會仔細區分謀殺與誤殺的法律責任,並把被告的精神狀況、受虐背景及案後行為一併納入量刑考慮。 案件亦反映,當被告早於審前已表明擬承認較輕控罪,而控方選擇繼續以謀殺起訴時,最終陪審團裁決與量刑結果,可能與原先檢控方向出現明顯落差。 在量刑層面,法官明言被告較需要治療而非長期監禁,亦說明本港法院在個別嚴重案件中,仍會把更生與復康視為具體而實際的司法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