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港盛涉超市盗窃案 女被告认罪罚6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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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涉及滥发免针纸争议的注册西医戴港盛,被控于今年3月在将军澳新都城中心2期生活创库两度涉嫌盗窃,其中一宗与64岁女子李娟共同被控。 李娟24日在香港观塘裁判法院承认其中一项盗窃罪,裁判官刘淑娴考虑到涉案货品价值不低,但失物已经全部起回,最终判她罚款6,000港元,并提醒她要“带眼识人”,即谨慎结交,不要重犯。 至于80岁、报称退休人士的戴港盛,因辩方需要索取控方文件并取得法律意见,案件押后至11月3日再提讯,期间继续获准保释。
Key Points
- 两名被告分别为80岁退休人士戴港盛及64岁无业女子李娟,两人同被控于2026年3月4日在将军澳新都城中心2期生活创库盗窃货品。
- 李娟承认的控罪涉及4支电动牙刷、9盒鱼及多项食品杂货,总值2,894.9港元,属于两人共同面对的一项盗窃罪。
- 案情称,警员于3月4日在涉案超市巡逻时,看见李娟与另一被告先后把货品放入紫色手拉车及粉红色袋内,未付款便离开。
- 戴港盛另被单独控告一项3月2日的盗窃罪,指他在同一店铺偷去一辆橙色购物车及多盒刺身、水果、寿司等,总值1,868.5港元。
- 李娟一方求情称,她十多年前丧偶,子女已成年并能自立,目前依靠积蓄生活,案发后一直十分自责和后悔。
Why It Matters
李娟虽然已就其中一项控罪认罪并被判刑,但戴港盛仍须就同日共同被控案件,以及两天前另一宗独立盗窃指控继续应讯,案件发展尚未结束。 从裁判官的量刑理由可见,即使失物全部寻回,只要涉案货值不低,法庭仍可能以较具阻吓性的罚款处理,并同时考虑被告个人背景。
案件资料显示,李娟承认的是2026年3月4日发生的一宗盗窃案,地点为将军澳新都城中心2期生活创库,部分报道亦以UNY称呼该超市。 控罪列出的货品种类相当多,除4支电动牙刷外,还包括9盒鱼、1个南瓜、1包能量谷物、1盒巧克力、1个蜜瓜、1罐泡菜、4盒酸奶、3支牛奶、2盒鸡蛋、2盒鸡肉、1罐跃头食品或罐头食品、2盒雪糕、1盒扇贝及3个牛油果,总值2,894.9港元。 控方案情指出,警员当日到场巡逻期间,目睹两名被告先后将上述货品放入紫色手拉车及粉红色袋内,其后未付款便离开店铺,于是将两人拘捕;两人被捕后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至于戴港盛面对的另一项独立控罪,则涉及2026年3月2日在同一店铺发生的另一宗涉嫌盗窃事件。 该项控罪指他偷去一辆橙色购物车,以及两盒草莓、两盒金柑、一盒三文鱼刺身、一盒海胆刺身、一盒寿司、两盒鳗鱼及一盒鲮鱼肉,总值1,868.5港元。 也就是说,戴港盛目前合共面对两项盗窃罪,其中一项与李娟共同被控,另一项则由他单独面对。
李娟在庭上认罪后,辩方集中就其个人背景求情,称她早在十多年前丧偶,子女现已成年并可自立,她本人主要依靠积蓄生活;自案发以来,她一直非常自责和后悔,承受较大精神压力。 裁判官刘淑娴在判刑时指出,涉案物品价值并非小数目,但考虑到失物已全部起回,最终判处罚款6,000港元。 刘官同时向李娟作出口头劝诫,提醒她要“带眼识人”,意思是谨慎识别交往对象,不要再次犯案。
至于戴港盛一方,辩方在庭上表示需要时间索取控方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因此申请押后案件。 法庭最终将案件押后至11月3日再讯,并批准戴继续保释。 由于李娟只是就其中一项共同控罪认罪,戴港盛是否抗辩、控方将如何处理余下证据,以及法庭日后如何评估两宗指控,仍有待后续聆讯进一步交代。这也意味着,虽然已有一名被告先行被判刑,但整宗案件的司法程序仍在继续。
案件资料显示,李娟承认的是2026年3月4日发生的一宗盗窃案,地点为将军澳新都城中心2期生活创库,部分报道亦以UNY称呼该超市。 控罪列出的货品种类相当多,除4支电动牙刷外,还包括9盒鱼、1个南瓜、1包能量谷物、1盒巧克力、1个蜜瓜、1罐泡菜、4盒酸奶、3支牛奶、2盒鸡蛋、2盒鸡肉、1罐跃头食品或罐头食品、2盒雪糕、1盒扇贝及3个牛油果,总值2,894.9港元。 控方案情指出,警员当日到场巡逻期间,目睹两名被告先后将上述货品放入紫色手拉车及粉红色袋内,其后未付款便离开店铺,于是将两人拘捕;两人被捕后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至于戴港盛面对的另一项独立控罪,则涉及2026年3月2日在同一店铺发生的另一宗涉嫌盗窃事件。 该项控罪指他偷去一辆橙色购物车,以及两盒草莓、两盒金柑、一盒三文鱼刺身、一盒海胆刺身、一盒寿司、两盒鳗鱼及一盒鲮鱼肉,总值1,868.5港元。 也就是说,戴港盛目前合共面对两项盗窃罪,其中一项与李娟共同被控,另一项则由他单独面对。
李娟在庭上认罪后,辩方集中就其个人背景求情,称她早在十多年前丧偶,子女现已成年并可自立,她本人主要依靠积蓄生活;自案发以来,她一直非常自责和后悔,承受较大精神压力。 裁判官刘淑娴在判刑时指出,涉案物品价值并非小数目,但考虑到失物已全部起回,最终判处罚款6,000港元。 刘官同时向李娟作出口头劝诫,提醒她要“带眼识人”,意思是谨慎识别交往对象,不要再次犯案。
至于戴港盛一方,辩方在庭上表示需要时间索取控方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因此申请押后案件。 法庭最终将案件押后至11月3日再讯,并批准戴继续保释。 由于李娟只是就其中一项共同控罪认罪,戴港盛是否抗辩、控方将如何处理余下证据,以及法庭日后如何评估两宗指控,仍有待后续聆讯进一步交代。这也意味着,虽然已有一名被告先行被判刑,但整宗案件的司法程序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