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生涉煽动涂鸦获判感化免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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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周三就一宗涉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案件作出判刑,19岁学生Leung Kai-lok被裁定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另早前承认3项刑事损坏罪,但最终没有被判即时监禁。 裁判官苏惠德认为,被告背景良好、年纪尚轻,而且涉案行为造成的影响有限,构成“特殊情况”,因此判处18个月感化。 报道指出,Leung Kai-lok在判刑前已经还押4星期,他也可能是首名违反本地国安法例而避免监禁刑期的人。 案件源于他在2025年7月17日至21日期间,于尖沙咀中港城男厕内写下反政府字句及带有威吓性质的内容。
Key Points
- 被告Leung Kai-lok现年19岁,目前修读数码媒体高级文凭课程,案发时曾在中港城内瓦努阿图驻港领事馆兼职担任文员。
- 他承认3项刑事损坏罪,涉及在中港城男厕内涂鸦;法院其后再裁定其触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具煽动意图作为罪。
- 涉案字句包括对前特首林郑月娥及行政长官李家超作出死亡威胁,也写有要求香港“解放”以及批评警方的内容。
- 辩方曾称被告因精神状态受损而非自愿写下有关字句,并指其口供受到警方胁迫,但裁判官不接纳这些说法。
- 感化令为期18个月,被告须按感化官指示接受精神科及心理辅导,参加社区活动和课程,并向中港城支付1,500港元清洁费用。
Why It Matters
这宗案件的意义,不仅在于被告最终免于即时监禁,也在于法院如何在国安相关案件中处理量刑考量。 裁判官明确把年龄、个人背景和行为影响程度视为特殊情况,显示即使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案件中,法院仍会根据个别案情考虑是否适合以感化代替监禁。 对香港社会而言,这也说明即便不用入狱,国安相关定罪仍可能附带持续监管、治疗要求和金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