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利文两名前工程员涉伪造报价单罪成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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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就一宗涉及物业管理采购程序的案件提出检控,指夏利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名前工程人员在处理将军澳私人屋苑Monterey多项小型维修保养工程时,使用近120份虚假报价单误导公司,相关工程涉款约60万元。 其中30岁的前高级工程主任杨国新于8月18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其32岁的前下属、前工程主任管怀锋早前已承认同一罪名,两人案件一并押后至8月28日判刑。
Key Points
- 两名被告分别为30岁的前高级工程主任杨国新,以及32岁的前工程主任管怀锋,案发时均任职于夏利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二人当时被派驻将军澳私人屋苑Monterey,负责楼宇保养及维修工程的采购安排,属于日常物业管理工程职务。
- 按公司指引,任何金额2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均须取得最少三间承办商报价,作为批出工程订单的基本程序。
- 廉署指两人于2023年2月至4月期间,在未有遵从上述程序下,直接向三间承办商批出近60张工程订单,总值约60万元。
- 夏利文其后进行内部审计发现疑点,两人再向公司补交近120份报价单,声称由17间承办商提交,但廉署调查证实有关文件实属伪造。
- 案情显示,这并非单一文件失实,而是涉及一批数量相当多的报价文件。 根据控方案情,两名被告在批出工程时,未有先按公司规定取得足够报价,却已向三间承办商发出近60张工程订单,涉及多项小型维修保养工程。 其后公司在内部审计中怀疑程序异常,追查相关采购记录,两人才补交近120份报价单,试图显示有关工程曾经过正常比价程序。
-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并向涉案17间承办商查证。 调查结果显示,该17间承办商从未就相关工程发出涉案报价单,确认有关文件并非真实商业往来记录,而是由两名被告伪造,用以误导其雇主。 杨国新因此被裁定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即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管怀锋则早前已承认相同控罪。
- 裁判官丘国新在庭上指出,案件案情严重,牵涉相当数量的虚假报价单,直指被告行为违反诚信。 法庭将案件押后至8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期间,杨国新须还押惩教署看管;管怀锋则获准保释候判。
- 案件也反映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小型工程采购上的内部监督作用。 这次正是夏利文进行内部审计后发现疑点,并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案件才得以进一步追查至报价文件的来源及真实性。 控方当日由大律师袁国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宇光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