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法院外致命车祸 小巴司机缺席提堂被发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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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涉及九龙城裁判法院外一宗致命交通事故的48岁公共小巴司机赵伟杰,原定于周三在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但最终缺席聆讯,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因此发出拘捕令。 控方指他被控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以及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案件源于今年6月底一辆红色小巴在法院外失事冲上人行道的事故。 中广新闻网报道,涉事小巴当时撞毁路边铁栏后冲上人行道,再撞向法院外花槽及楼梯。 事故造成1人死亡,另有多人受伤,成为九龙城区内备受关注的严重车祸案件。
Key Points
- 48岁被告赵伟杰原定首次提堂,但未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法官当庭发出拘捕令。
- 被告被控两项罪名,包括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以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
- am730引述控罪称,案件涉及今年6月28日及车牌MB6718的公共小巴。
- 中广新闻网则称,事故发生于6月29日傍晚,小巴沿亚皆老街往观塘方向行驶时肇祸。
- 报道指小巴撞毁铁栏后冲上人行道,再撞向法院外花槽及楼梯,造成严重伤亡。
Why It Matters
案件再次引发公众对法院、政府设施及繁忙人行道周边道路安全的关注,车辆一旦失控,往往会在极短时间内造成多人死伤。 被告缺席提堂后,案件程序未能按原定安排推进,须待拘捕令执行、被告被带上法庭后,法庭才可处理后续答辩及排期。
从控罪内容看,两家媒体都指出,被告赵伟杰现年48岁,职业为司机,现被控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两项罪名。 am730进一步列出控罪细节,称控方指他于今年6月2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外的道路上,危险驾驶车牌MB6718的公共小巴,导致男子吴文豪死亡,并导致男子何鲁舜身体受严重伤害,案件编号为KCCC2357/2026。 中广新闻网则报道,涉事事故发生于6月29日傍晚,时间与am730所述控罪日期并不一致,但两者都指向同一宗发生在法院外的红色小巴严重事故。
按中广新闻网描述,事发时被告驾驶红色小巴沿亚皆老街往观塘方向行驶,驶至九龙城裁判法院对开时,先撞毁路边铁栏,其后冲上人行道,再撞向法院外的花槽和楼梯。 这类路段平日人流较多,法院外也常有市民、律师、执法人员及到庭人士出入,一旦车辆冲上人行道,后果可能十分严重。 报道称,一名43岁休班食物环境卫生署卫生督察当时被小巴从后撞倒,头部及身体多处严重受伤,送院抢救后不治。
至于伤者人数,不同报道存在轻微差异。中广新闻网称,除死者外,另有19人受伤,其中1人情况严重。 am730则报道事故造成1死18伤。 虽然数字略有不同,但两者都反映,这并非只涉及单一受害人的普通交通事故,而是造成多名途人受伤的大型意外。 这也解释了案件在首次提堂时受到较大关注,因为控罪不仅涉及一名死者,也牵涉另一名据称重伤者,以及多名在场伤者所构成的整体事故背景。
在法庭程序方面,案件原定在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但被告并未现身。 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因此发出拘捕令,意味着执法部门可按法庭命令拘捕被告,并将其带回法庭处理案件。 在刑事程序中,被告若无合理解释而缺席聆讯,法庭通常会先处理其出庭问题,之后才会进一步处理保释、答辩、证据披露及排期等事项。这宗案件下一步如何推进,将取决于被告何时被带回法庭应讯。
从控罪内容看,两家媒体都指出,被告赵伟杰现年48岁,职业为司机,现被控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两项罪名。 am730进一步列出控罪细节,称控方指他于今年6月2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外的道路上,危险驾驶车牌MB6718的公共小巴,导致男子吴文豪死亡,并导致男子何鲁舜身体受严重伤害,案件编号为KCCC2357/2026。 中广新闻网则报道,涉事事故发生于6月29日傍晚,时间与am730所述控罪日期并不一致,但两者都指向同一宗发生在法院外的红色小巴严重事故。
按中广新闻网描述,事发时被告驾驶红色小巴沿亚皆老街往观塘方向行驶,驶至九龙城裁判法院对开时,先撞毁路边铁栏,其后冲上人行道,再撞向法院外的花槽和楼梯。 这类路段平日人流较多,法院外也常有市民、律师、执法人员及到庭人士出入,一旦车辆冲上人行道,后果可能十分严重。 报道称,一名43岁休班食物环境卫生署卫生督察当时被小巴从后撞倒,头部及身体多处严重受伤,送院抢救后不治。
至于伤者人数,不同报道存在轻微差异。中广新闻网称,除死者外,另有19人受伤,其中1人情况严重。 am730则报道事故造成1死18伤。 虽然数字略有不同,但两者都反映,这并非只涉及单一受害人的普通交通事故,而是造成多名途人受伤的大型意外。 这也解释了案件在首次提堂时受到较大关注,因为控罪不仅涉及一名死者,也牵涉另一名据称重伤者,以及多名在场伤者所构成的整体事故背景。
在法庭程序方面,案件原定在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但被告并未现身。 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因此发出拘捕令,意味着执法部门可按法庭命令拘捕被告,并将其带回法庭处理案件。 在刑事程序中,被告若无合理解释而缺席聆讯,法庭通常会先处理其出庭问题,之后才会进一步处理保释、答辩、证据披露及排期等事项。这宗案件下一步如何推进,将取决于被告何时被带回法庭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