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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尾随女子回家要求脱鞋检查 准守行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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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尾随女子回家要求脱鞋检查 准守行为两年

Summary

58岁、报称社工的被告刘恩华,原被控于2025年9月27日在香港新界将军澳康城路Malibu某座游荡,导致女事主X合理地担心。 案情显示,刘恩华与X互不相识,但他当天从日出康城开始尾随X,直到对方返回Malibu住所楼层后仍继续跟随并搭话。 他在升降机内自称在医院骨科工作,称X所穿的鞋会伤害膝盖和脊椎,随后又要求对方脱鞋让他检查,并提出进入其住所示范伸展动作。 案件最终以准守行为两年处理,而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曾尾随X,并称自己只是“都系好心想分享吓自己想法”,意即只是出于好意想分享自己的看法。

Key Points

  • 被告刘恩华,58岁,报称社工,原本面对一项游荡罪,涉及将军澳康城路Malibu某座的行为。
  • 控方案情称,事发于2025年9月27日,女事主X在Malibu乘升降机回家时,被告跟随她进入升降机。
  • 被告在升降机内没有按下任何楼层,而且并非居于该屋苑,却主动向X表示自己在医院骨科工作。
  • 他对X称,其所穿鞋履可能伤及膝盖和脊椎,又追问对方是否感到疼痛,谈话内容涉及身体状况。
  • 当X到达所住楼层后,被告跟随她走出升降机,要求她脱鞋让他检查,并询问能否进入其住所示范伸展动作。
  • X当场拒绝被告的要求,但被告并未立即停止接触,反而继续追问她的脚底会不会“大出汗”,并做出手部动作。
  • X因此受惊,躲进垃圾房,待确认被告离开后才返回住所,随后报警。
  •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居于距离Malibu约10分钟路程的另一屋苑,并不是该处住户。
  • 被告于去年10月初被捕,在警诫下承认曾尾随X,并表示:“都系好心想分享吓自己想法。”
  • 警方并指,他承认当天从日出康城开始尾随X,一直到Malibu。
  • 从案情看,事件并非普通的陌生人短暂搭讪,而是从公共空间一路延伸到住宅楼层的持续跟随。
  • 尤其在私人屋苑环境中,住户通常预期回家途中具有基本安全感;若有陌生人尾随至住所门外,再提出脱鞋检查、入屋示范等要求,足以令当事人感到明显不安。
  • 本案原控罪聚焦于游荡及令他人合理担心,反映即使没有进一步身体接触,只要行为方式和语境足以令事主受惊,也可能引发刑事处理。
  • 而案件最终以准守行为两年处理,则表示法庭在现有案情基础上,要求被告在指定期间内保持良好行为。

Why It Matters

对香港读者而言,这宗案件提醒市民,在屋苑、升降机及住所楼层等半私密空间内,陌生人若持续尾随并提出涉及身体或入屋的要求,足以构成明显威吓感。 事件也说明,即使对方声称出于“好意”或“专业意见”,只要越过个人界线并涉及住所安全,仍可能迅速演变为警方介入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