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行李藏私煙及藥物針劑 判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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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一名24歲內地男旅客早前經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海關人員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41,800支未完稅香煙,以及兩枝含有毒藥表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其後被控相關罪行,並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1,000港元。 案件涉及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未有按法例規定管有受規管藥物針劑。
Key Points
- 海關於6月2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該名24歲內地男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內作出檢獲。
- 被檢獲的未完稅香煙共41,800支,估計市值約20.9萬港元,應課稅值約13.8萬港元。
- 行李內另有兩枝含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估計市值約5,000港元。
- 該名旅客當場被捕,並於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6個月及罰款1,000港元。
- 近期機場亦接連有同類私煙案,另有內地旅客分別攜帶29,000支及30,500支未完稅香煙入境,被判監4個月及10個月。
Why It Matters
這宗案件顯示,海關持續針對旅客利用隨身或寄艙行李偷運私煙的情況加強執法,機場入境檢查仍是重點防線。 海關亦表明歡迎法庭判刑,認為監禁具相當阻嚇作用,而根據《應課稅品條例》,涉及私煙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海關今次檢獲的貨物,除大批未完稅香煙外,亦包括兩枝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令案件不單涉及私煙問題,亦牽涉受規管藥物的管有要求。 按案情,該名24歲內地男子於6月24日飛抵香港國際機場後,被在場海關人員截查,其個人行李內被發現藏有41,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0.9萬港元,應課稅值約13.8萬港元;另檢獲兩枝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估計市值約5,000港元。 海關其後即場將他拘捕,案件最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香港海關近月接連公布多宗機場私煙案件,反映旅客以行李夾帶未完稅香煙入境的情況並非個別事件。 其中一宗案件涉及一名28歲內地男子,本月19日飛抵香港國際機場時被截查,海關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29,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3萬港元,應課稅值約9萬港元,其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及罰款1,000港元。 另一宗案件則涉及一名60歲內地男子,於20日抵港時被檢獲30,500支未完稅香煙,以及25,000支另類吸煙產品,估計總市值約21.2萬港元,之後被判監10個月及罰款2,000港元。
從判刑可見,法庭對涉及大量私煙的入境案件一般採取監禁處理,而涉案貨量、是否同時牽涉其他違禁或受規管物品,亦可能影響刑罰輕重。 在今次案件中,除私煙數量達41,800支外,亦牽涉兩枝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的藥物針劑,因此控罪範圍較單純私煙案更廣。 香港電台引述海關表示,部門歡迎法庭判刑,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法例方面,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至於另類吸煙產品,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亦屬違法,最高刑罰同樣可達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雖然今次24歲男子案件未涉及另類吸煙產品,但與近期其他機場案件一併觀察,可見海關正持續打擊不同形式的入境違禁煙草及相關受規管物品。
海關今次檢獲的貨物,除大批未完稅香煙外,亦包括兩枝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令案件不單涉及私煙問題,亦牽涉受規管藥物的管有要求。 按案情,該名24歲內地男子於6月24日飛抵香港國際機場後,被在場海關人員截查,其個人行李內被發現藏有41,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0.9萬港元,應課稅值約13.8萬港元;另檢獲兩枝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估計市值約5,000港元。 海關其後即場將他拘捕,案件最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香港海關近月接連公布多宗機場私煙案件,反映旅客以行李夾帶未完稅香煙入境的情況並非個別事件。 其中一宗案件涉及一名28歲內地男子,本月19日飛抵香港國際機場時被截查,海關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29,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3萬港元,應課稅值約9萬港元,其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及罰款1,000港元。 另一宗案件則涉及一名60歲內地男子,於20日抵港時被檢獲30,500支未完稅香煙,以及25,000支另類吸煙產品,估計總市值約21.2萬港元,之後被判監10個月及罰款2,000港元。
從判刑可見,法庭對涉及大量私煙的入境案件一般採取監禁處理,而涉案貨量、是否同時牽涉其他違禁或受規管物品,亦可能影響刑罰輕重。 在今次案件中,除私煙數量達41,800支外,亦牽涉兩枝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的藥物針劑,因此控罪範圍較單純私煙案更廣。 香港電台引述海關表示,部門歡迎法庭判刑,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法例方面,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至於另類吸煙產品,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亦屬違法,最高刑罰同樣可達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雖然今次24歲男子案件未涉及另類吸煙產品,但與近期其他機場案件一併觀察,可見海關正持續打擊不同形式的入境違禁煙草及相關受規管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