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展開公眾諮詢 提高大型維修及大額採購投票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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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政府於2026年7月12日就《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的修訂建議,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目標是進一步提升業主對大廈管理的參與度和決策透明度,同時釐清委任代表文書(即「授權票」)的處理及會議程序等事宜,更好保障業主權益 。是次修例建議主要涵蓋五大方向,包括提高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決定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完善利益申報制度、加強主管當局權力,以及清晰會議程序 。
背景與起因
諮詢文件指出,去年發生的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提高社會對大廈管理的關注,政府會果斷深化改革,協助業主提高大廈管理質素 。該宗嚴重火警暴露了本港樓宇維修工程存在系統性失效問題,更引發市民對大廈管理與公共安全監管制度的關注 。政府發言人表示,良好的大廈管理是完善地區治理的重要一環,不但有助改善居住環境、推動社區建設,更能促進社會和諧 。
五大修訂方向
政府於2026年2月的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上,提出五大修訂方向,其後開展了一系列前期諮詢工作,涵蓋物業管理業界及立法會議員 。已將收集到的初步意見及各項新增建議方案,歸納於諮詢文件內 。
第一,提高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的出席及投票門檻。當局建議考慮對第二類大額採購增設業主「親自投票」門檻,要求決議必須獲得不少於業主人數的5%或100名業主親身投票 。對大型維修工程採購考慮引入出席及親自投票門檻分級制,在現行基礎上,增設兩個層級 。
第二,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對於委任代表文書(即所謂「授權票」),諮詢文件建議引入四項改革措施 :
(一)考慮設立每人可持「授權票」上限:若大廈單位數目為50個或以下,每人可持有一份;若單位數目超過50個,每人可持有「授權票」數量不得超過單位數目的2%或20份 。
(二)建議考慮要求於業主大會舉行的48小時前在大廈的顯眼位置,公開張貼已提交「授權票」的業主單位名單 。
(三)建議在「授權票」上供業主自願填寫投票指示 。
(四)對獲授權人士身份施加限制 。
第三,完善利益申報制度。針對利益輸送及私相授受的問題,諮詢文件建議要求參與工程的人士強制申報利益關係,並須向全體業主公開,訂明虛假申報的法律後果 。
第四,加強主管當局權力。建議考慮賦予主管當局更多權力,在管委會不能正常運作時,介入提供協助 。
第五,清晰會議程序。當局期望透過釐清各項會議程序的安排,更好保障業主權益 。
業主保障機制
為保障業主權益,諮詢文件提及當局建議設立法定「上訴委員會」,讓業主有機制提上訴 。這將為業主提供明確的申訴渠道,加強對業主權利的保障 。
諮詢詳情
諮詢文件已上載至民政事務總署網頁 。公眾人士可於2026年9月11日或之前,透過電郵(bm_consultation@had.gov.hk)或郵寄至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民政事務總署第五科,提交意見 。政府呼籲市民及社會各界踴躍發表意見 。
展望
政府發言人指出,是次修訂建議旨在繼《2024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後,進一步深化《建管條例》規管制度的改革,更好配合大廈管理需求的轉變及公眾期望 。政府一直以積極有為的方針,致力深化大廈管理改革,以協助業主提高大廈管理質素 。這次提出的修訂建議,目標是進一步提升業主對大廈管理的參與度和決策透明度,同時釐清委任代表文書的處理及會議程序等事宜,更好保障業主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