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團體租用社區中心表演低俗游戲 民政署發警告並即時暫停租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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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報接獲讀者投訴,指有歌舞團體日前在政府轄下的摩頓臺活動中心大玩意淫遊戲,包括男士穿上象鼻凸出的大笨象短褲,女士蒙眼拋呼拉圈套象鼻等。民政事務總署已向涉事團體發出警告,並即時暫停其租用活動中心的資格。執業大律師指出,有關表演或觸犯普通法「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
Key Points
- 涉事歌舞團體於8月9日在摩頓臺活動中心租用多用途禮堂,舉辦自行策劃的表演活動 。
- 現場所見,約十名男女分隊玩遊戲,男士穿上大笨象短褲,其象鼻位置凸出;女士蒙上雙眼,手持圓形呼拉圈,遊戲規則是女士扔呼拉圈,象鼻位置呼拉圈數目愈多者則勝出 。
- 遊戲開始時,男士們要擺動臀部增加難度,期間主持人手持咪高峰示意女參與者摸「象鼻」,其後男士更「象鼻贴着象鼻」般圍着圈,與眾人大聲嬉笑 。
- 讀者將有關片段提供予本報,批評現場表演低俗且賣弄色情,令人感到極度不安 。
-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有關表演絕對有機會觸犯普通法「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最高刑罰可處監禁七年;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行,最高刑罰罰款一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
-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本報查詢時確認,已向相關團體發警告,並即時暫停其租用活動中心的資格 。
Why It Matters
民政事務總署現時管轄全港七十四間社區會堂及三十六間社區中心,地區團體可租用附設舞台的多用途禮堂。是次事件反映即使在社區會堂或活動中心等公共資源進行表演,仍需遵守場地守則及刑事法例。龔靜儀強調,本港法庭在審訊這類案件時,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來量度表演是否違法 。
民政事務總署現時管轄全港七十四間社區會堂及三十六間社區中心,地區團體可租用附設舞台的多用途禮堂。是次事件反映即使在社區會堂或活動中心等公共資源進行表演,仍需遵守場地守則及刑事法例。龔靜儀強調,本港法庭在審訊這類案件時,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來量度表演是否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