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梨木树邨电动私家车女司机 疑似让两岁幼童坐大腿上开车 路人斥责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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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葵涌梨木树邨近日爆出一宗引发全城关注的交通危险事件。网上流传一段长约12秒的影片,显示一名持中港两地车牌的电动私家车女司机,于梨木树邨健树楼对出的昂磡路行驶期间,涉嫌让一名约两岁男童坐在其大腿上开车。从片段所见,涉事车辆当时正于路中心掉头,男童坐在司机大腿上,女司机双手握住方向盘扭方向盘,男童则坐在两臂之间好奇地四处张望。现场共有一辆电单车驶至私家车旁,多人响起车辆响号,场面惊险。期间有路人直斥「可以报警」,片段在网上广泛流传后,已有人透过电子报案中心向警方举报。
Key Points
- 网上流传片段长约12秒,涉事车辆为一辆挂有中港车牌的电动私家车,于葵涌梨木树邨健树楼对开的昂磡路马路上行驶
- 涉嫌涉案女司机让一名约两岁男童坐在其大腿上,男童坐在司机两臂之间,女司机双手握住方向盘扭方向盘
- 涉事车辆事发时正于路中心位置掉头,期间有一辆电单车驶至私家车旁,多人响起车辆响号
- 女司机随后将车辆驶走,并向旁边的路人或车辆挥手示意,片段尾段有路人表示「可以报警」
- 根据《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装备)(修订)规例》,8岁以下儿童除非身高达1.35米,否则不论坐在私家车前排或后排,均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违例司机可被发出23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最高罚款达2,000元
- 有市民事后已透过电子报案中心向警方举报涉案司机,大律师陆伟雄分析指,若涉案小童未满10岁则不需负上任何刑责,但涉事成人或涉危险驾驶罪,一经定罪有可能被判即时监禁
Why It Matters
是次事件引发社会对本港儿童乘客安全的高度关注。根据大律师陆伟雄的分析,涉事成人若被定罪为危险驾驶,最高可被判即时监禁,反映法庭对危害儿童安全行为的严厉态度。此案亦再次提醒家长及驾驶者,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条例》有关儿童束缚设备的规定,任何疏忽均可引发严重法律后果。
是次事件引发社会对本港儿童乘客安全的高度关注。根据大律师陆伟雄的分析,涉事成人若被定罪为危险驾驶,最高可被判即时监禁,反映法庭对危害儿童安全行为的严厉态度。此案亦再次提醒家长及驾驶者,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条例》有关儿童束缚设备的规定,任何疏忽均可引发严重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