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咬死两只宠物 狗主获准以三千元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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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一名52岁男子的巨型混种狗涉嫌在元朗先后咬死两只小型宠物,该男子周一在屯门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两项在公众地方没有妥善控制大型犬只的罪名,获准以三千元现金保释。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士雄批准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十星期至十月二十九日再讯。
Key Points
- 被告为52岁男子,周一在屯门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获准以三千元现金保释
- 两宗袭击事件分别发生于七月十日在形点商场(YOHO Mall),以及八月十七日在年轻汇(YOHO MIX)
- 被告所养的雄性大型混种狗具有西班牙獒犬血统,在没有明显挑衅下咬死两只小型宠物
- 根据《危险犬只规例》,犬主必须以不超过两米长的犬绳妥善控制犬只,但被告未能符合规定
- 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士雄批准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十星期至十月二十九日再讯
- 香港中文大学兼职讲师、注册兽医邓美娟在电台节目中表示,纯粹的西班牙獒犬血统并不会自动将犬只列为危险
- 她又指出,由于涉案犬只在没有明显挑衅下袭击其他动物,法庭将考虑事件的具体情况及动物的整体性情,评估它会否重复犯案
- 邓美娟强调,动物的人道毁灭决定权完全属于法庭,虽然公众对今次致命事件情绪高涨,但安乐死是严肃事宜,应由客观的法律评估来决定,而非情绪反应
Why It Matters
本案涉及本港《危险犬只规例》的实际执行,法庭将决定涉案的巨型混种狗是否需要被列为「已知危险犬只」,可能导致发出销毁令。案件结果将影响日后本港如何处理涉及大型犬只伤人或伤及其他动物的事件,以及法庭如何在公众安全与动物福利之间取得平衡 。
本案涉及本港《危险犬只规例》的实际执行,法庭将决定涉案的巨型混种狗是否需要被列为「已知危险犬只」,可能导致发出销毁令。案件结果将影响日后本港如何处理涉及大型犬只伤人或伤及其他动物的事件,以及法庭如何在公众安全与动物福利之间取得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