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商兩前職員隱瞞利益衝突詐騙判囚
SingTao · 2 SOURCESabout 1 hour ago3 MIN

Summary
Bannershop Hong Kong Limited兩名前職員因隱瞞利益衝突、安排其中一人的親戚承接公司送貨服務而被廉政公署起訴,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前助理生產經理蘇強承認欺詐罪後被判入獄10個月,前送貨部主管張海琪則被判囚7個月、緩刑12個月。
Key Points
- 案件於8月17日在荃灣法院的暫代區院審理,兩名被告承認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 暫委法官韋漢熙判刑時指出,蘇強是本案策劃者,兩名被告均違反對僱主應有的誠信責任。
- 案情指蘇強的大舅於2018年2月經張海琪推薦後,獲委託為公司客戶提供送貨服務,但相關親屬關係從未申報。
- 由2018年5月至2022年1月,張海琪向公司提交送貨發票,並經蘇強妻子潘寶蓮的銀行戶口支付約660萬元運費。
- 其中約560萬元其後轉交蘇強的大舅,其餘約100萬元由蘇強及張海琪瓜分,分別取得約70萬元及30萬元。
- Bannershop Hong Kong Limited主要從事數碼印刷、平面設計及展覽裝飾安裝等業務。 根據案情,蘇強案發時負責管理公司的印刷品生產,張海琪則負責管理印刷品送達客戶的安排,兩人都身處與外判送貨服務有直接關連的崗位。 廉署調查顯示,蘇強對公司聲稱其大舅只是朋友,從未向公司申報雙方的親戚關係,亦沒有申報潘寶蓮是其妻子。
- 資料又顯示,Bannershop的員工手冊及行為守則列明,如員工的配偶或兄弟姊妹與公司有任何業務洽談,員工須向公司報告,並應避免利益衝突。 換言之,公司本身設有基本申報要求,但涉案安排在多年內仍然持續,最終在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揭發。 廉署表示,公司在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 至於同案被控的蘇強妻子潘寶蓮,55歲,原本亦被控一項欺詐罪,但其相關控罪獲區域法院批准存檔。 控方一方由高級檢控官柏愛莉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王玉華協助。 法庭在量刑時除指出蘇強策劃案件外,亦考慮到兩名被告已認罪、已全數賠償前僱主,以及其他求情因素,因此對刑期作出扣減。
- 案件反映,私營機構即使並非政府部門,只要員工在履行職務時隱瞞利益衝突,並藉此令自己或親友獲利,亦可能構成嚴重刑事後果。 廉署在案件後再次提醒,企業應為僱員制訂清晰的利益衝突處理指引及申報機制,僱員亦應在適當時間向僱主作出申報,避免因隱瞞關係而觸犯法例。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私營企業而言,案件顯示外判、採購及送貨安排若缺乏有效申報和監察,足以演變成刑事欺詐案件。 廉署提出的建議亦反映,企業內部守則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層面,還需要配合實際申報機制和管理層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