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獨立專業機構代辦樓宇維修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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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8月9日出席香港首份五年規劃及2026年《施政報告》第二場地區諮詢會時,回應有工程師提出在發展局轄下設立專責機構代辦舊樓維修的建議,形容構思有見地,值得多作考慮。按建議方向,若由獨立、專業、可信及受良好規管的機構統籌維修,業主可較集中處理分擔費用問題,減少因欠缺專業知識而在工程監督上處於弱勢的情況。
Key Points
- 提出建議的是一名工程師蕭先生,他在第二場地區諮詢會上指出,現時不少舊樓大維修由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主導,但相關人士多屬門外漢,缺乏足夠專業知識監察工程進度、質量及開支,容易令承建商或專業人士權力過度集中。
- 蕭先生建議在發展局轄下設立「屋宇維修署」,與現有屋宇署分工不同,專責處理舊樓維修監督工作,並可由消防處、勞工處等調派人員加入,集中監管樓齡超過30年的樓宇維修項目。
- 按其構思,業主毋須直接與承建商周旋,主要只需處理「夾錢」安排,由專責機構負責與承建商溝通、督導及監察工程,並在工程完成後作出相關把關,讓住戶更安心。
- 蕭先生又提到,本港目前有超過1萬幢樓齡逾30年的舊樓,維修需求龐大;若缺乏有效監督,工程可出現「以權謀私」、紀錄缺失、超支及延期等問題,令業主承受更大風險及財政壓力。
- 李家超回應時表示,樓宇維修涉及大量市民,若有一個專業、可信、獨立而且規管良好的機構代辦,令市民只需關心要分擔多少費用,而有關收費屬專業及合理,不會被腐敗或剝削,這種做法值得多加考慮。
Why It Matters
舊樓維修一向牽涉龐大金額、工程專業判斷及業主協調,若由獨立機構代辦,將可能改變現時主要依賴業主立案法團自行招標、監督及追進度的模式。 李家超亦表明,除了修訂不同條例外,若能建立這類代辦機構,政府會朝這個方向發展,意味有關建議有機會進一步進入政策研究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