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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文化工作者刘嵚 不满电影资料馆未列其为研究员 申请司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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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文化工作者刘嵚 不满电影资料馆未列其为研究员 申请司法复核

Summary

电影文化工作者刘嵚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及香港电影资料馆的决定。刘嵚不满电影资料馆在《香港影片大全》第九卷中,只在鸣谢名单中提及他,而非如以往般列明其项目研究员身份。刘嵚指此举偏离一贯做法,违反其合理期望。法官表示将于本年十月三十日或之前作出裁决。

Key Points

  • 申请人刘嵚为电影历史及电影文化专家,对研究香港电影有杰出贡献,并曾于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演艺学院教授电影历史及电影导演艺术
  • 刘嵚自二零零五年起受聘为项目研究员,参与制作由电影资料馆出版的《香港影片大全》,研究涵盖一九六五至一九八九年的香港电影
  • 在其后的约八年间,刘嵚就一九七零年代及一九八零年代的电影,分别制作约一千六百个及一千三百个档案
  • 在二零零七至二零一四年间出版的第六至第八卷中,刘嵚均被列为项目研究员;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出版的第九卷,则只在鸣谢名单中出现,该名单共有六十名人士或机构
  • 代表署方的律师指出,刘嵚在第九卷中只负责初步资料搜集及资料输入工作,并非全职研究工作,因此不宜列明其为项目研究员

Why It Matters

本案涉及公共机构的编辑决定是否可通过司法复核审查,对香港文化界及研究人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若法庭接纳刘嵚的理据,日后政府资助的文化机构在出版物的署名及鸣谢安排上,或需更谨慎处理,确保一贯做法及合理期望得到尊重
本案涉及公共机构的编辑决定是否可通过司法复核审查,对香港文化界及研究人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若法庭接纳刘嵚的理据,日后政府资助的文化机构在出版物的署名及鸣谢安排上,或需更谨慎处理,确保一贯做法及合理期望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