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主任認偷拍兩女裙底 稱受壓兼婚姻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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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一名44歲、報稱任職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管理小販主任的男子,承認於2026年5月4日在旺角港鐵站偷拍兩名女子裙底,涉及兩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 案件周一(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被告許智恆認罪。 控方案情指,巡邏警員當日下午近6時在旺角港鐵站發現被告尾隨兩名女子,並以手機鏡頭向上對準她們的迷你裙裙底約10秒。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偷拍,稱因工作壓力大,加上與妻子感情出現問題,見到兩名女子漂亮才一時忍不住犯案。
Key Points
- 被告許智恆,44歲,報稱任職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管理小販主任,今次面對兩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
- 控罪指他於2026年5月4日在旺角港鐵站大堂至E2出口樓梯之間,拍攝女子X及Y的私密部位。
- 控方指出,有關部位若非遭拍攝,本來不會讓人看見,而被告是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相關行為。
- 案情又指,被告並不理會自己拍攝女子X及Y私密部位的行為,是否已獲得兩人同意。
- 巡邏警員於案發當日下午近6時,在旺角港鐵站發現被告由扶手電梯尾隨兩名女子前往E2出口樓梯。
- 警員當時見到被告右手持手機,鏡頭向上對準兩名女子迷你裙裙底,維持約10秒。
- 經調查後,警方在被告手機內找到一段長約1分15秒、拍到兩名女子裙底的影片。
- 被告當場被捕,並在警誡下承認偷拍,稱自己因工作壓力大及與妻子感情有問題而犯案。
- 他又向警方表示,因見到兩名女子「靚」,才一時忍不住拍攝,並稱希望獲得一次機會,不會再犯。
-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9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 在等候判刑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 案件編號為WKCC 2332/2026。
Why It Matters
案件發生在港鐵站這類人流密集的公共空間,反映偷拍私密部位行為可在日常通勤環境中出現,亦顯示巡邏警員即場發現可成為關鍵證據。 被告已認罪,但法庭仍先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顯示量刑時除了考慮罪行本身,亦會一併審視被告背景及個人情況。 對公眾而言,案件再次提醒在公共場所出現的偷拍行為,既涉及個人私隱與身體自主,也會直接影響乘客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