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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债投资骗局卷走7400万港元 事主收股息后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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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债投资骗局卷走7400万港元 事主收股息后受骗

Summary

香港一宗疑似跨境投资诈骗案曝光,一名59岁男子被自称海外私人银行高层的人士游说,投资一款号称高收益的“固定利率股票挂钩绿色债券”,最终损失约7400万港元。 综合多家报道,事主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曾收到多笔所谓“股息”,累计超过450万港元,因此相信投资真实且持续获利,直到付款中断、对方继续要求加码并最终失联后,才意识到自己落入骗局。

Key Points

  • 事主为59岁男子,消息称其为外籍人士,并在香港一家上市公司担任高层;另有报道指他在港铁任职。
  • 骗局始于2024年1月,事主接到来自英国区号+44的陌生电话,对方自称英国一间私人银行高级主管;另有报道指其冒充英国汇丰私人银行高层。
  • 事主随后通过电话及声称来自真实银行域名的电邮继续联络,并按指示开立账户,逐步相信有关投资安排属实。
  • 2024年2月至12月,事主从其在香港两家银行的账户分7次汇出共500万英镑至英国银行账户;其中一篇报道指收款账户设于巴克莱银行。
  • 为建立信任,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骗子安排43笔“股息”共约35万英镑入账,之后又支付约8万英镑作为额外款项确认交易。

Why It Matters

这宗案件说明,诈骗集团会利用假冒银行身份、看似真实的银行域名电邮、海外电话号码以及前期小额回款,长期经营受害人的信任。 对香港投资者而言,即使曾收到所谓“股息”或回报,也不能证明投资真实存在;一旦资金汇往海外且收款账户余额所剩无几,追讨难度就会明显上升。 根据已披露资料,事主最早于2024年1月接到陌生海外来电,对方以高收益绿色债券为卖点,诱导他参与投资。 由于对方自称来自英国私人银行,并配合来自英国的电话号码以及看似属于相关银行正式域名的电邮地址,整个接触过程具有很强迷惑性。 事主随后依照指示开立账户,并在2024年内持续汇款。 资料显示,事主在2024年2月至12月之间,先后7次汇出合共500万英镑,折合约5000万港元。 随后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他共收到43笔“股息”,总额约35万英镑,折合约350万港元。 若再加上之后约8万英镑的额外款项,事主曾收到的所谓回报合共约43万英镑,折合超过450万港元,这也是他持续相信投资获利的重要原因。 在这些回款出现后,事主又被说服于2025年4月进一步注资,向骗子同伙转账两笔、合共100万英镑。 但自2025年6月起,他再未收到任何股息,最初与其联络的骗子则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 即便如此,对方仍继续游说,称若要收回未付股息,需要再作额外转账安排。 结果,事主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期间,再分3次汇出合共100万英镑。 连同此前款项,累计转账12次,总额约7400万港元,与警方公布的损失数字一致。 到了2026年1月,在事主没有再收到任何进一步股息的情况下,对方仍要求他继续投资;当他拒绝后,诈骗集团便彻底失联。 其后,事主于2026年4月向香港银行业监管局及其往来银行通报事件,并要求两家银行向骗子收款银行提出撤销付款请求。 两家银行回复均确认,相关收款账户内余额已微乎其微,显示资金大部分可能早已被转走。 与此同时,事主也曾向英国警方的诈骗及网络犯罪举报服务提交网上举报,但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最终,事主于2026年8月12日向香港警方报案。 警方将案件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交由黄大仙警区重案组第二队跟进,暂时无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轻信自称银行职员的陌生来电,也不要随意透露个人资料、银行账户号码及密码,如有怀疑应主动向相关银行核实对方身份。
根据已披露资料,事主最早于2024年1月接到陌生海外来电,对方以高收益绿色债券为卖点,诱导他参与投资。 由于对方自称来自英国私人银行,并配合来自英国的电话号码以及看似属于相关银行正式域名的电邮地址,整个接触过程具有很强迷惑性。 事主随后依照指示开立账户,并在2024年内持续汇款。 资料显示,事主在2024年2月至12月之间,先后7次汇出合共500万英镑,折合约5000万港元。 随后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他共收到43笔“股息”,总额约35万英镑,折合约350万港元。 若再加上之后约8万英镑的额外款项,事主曾收到的所谓回报合共约43万英镑,折合超过450万港元,这也是他持续相信投资获利的重要原因。 在这些回款出现后,事主又被说服于2025年4月进一步注资,向骗子同伙转账两笔、合共100万英镑。 但自2025年6月起,他再未收到任何股息,最初与其联络的骗子则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 即便如此,对方仍继续游说,称若要收回未付股息,需要再作额外转账安排。 结果,事主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期间,再分3次汇出合共100万英镑。 连同此前款项,累计转账12次,总额约7400万港元,与警方公布的损失数字一致。 到了2026年1月,在事主没有再收到任何进一步股息的情况下,对方仍要求他继续投资;当他拒绝后,诈骗集团便彻底失联。 其后,事主于2026年4月向香港银行业监管局及其往来银行通报事件,并要求两家银行向骗子收款银行提出撤销付款请求。 两家银行回复均确认,相关收款账户内余额已微乎其微,显示资金大部分可能早已被转走。 与此同时,事主也曾向英国警方的诈骗及网络犯罪举报服务提交网上举报,但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最终,事主于2026年8月12日向香港警方报案。 警方将案件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交由黄大仙警区重案组第二队跟进,暂时无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轻信自称银行职员的陌生来电,也不要随意透露个人资料、银行账户号码及密码,如有怀疑应主动向相关银行核实对方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