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狗咬狗事件 三無牽繩狗隻咬傷寵物犬頭部 主人慌忙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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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再傳狗咬狗事件,荃灣區昨日(2月25日)上午有狗主報稱,其愛犬在大欖涌引水道近荃威花園P座樓梯位置遭三隻無牽繩的中大型犬隻咬傷頭部。據狗主在社交平台Facebook發文描述,涉事女狗主攜同四隻狗隻(當中包括三隻黑色中大型犬及一隻棕色小型犬)在場,但其狗隻完全未有佩戴狗帶。攻擊發生後,涉事女子拒絕留下聯絡電話,並帶同所有狗隻慌忙逃離現場,拒絕配合報案及後續處理。警方接獲事主報案後已轉交漁護署跟進,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已隨即聯絡受傷狗隻的畜養人以索取資料作進一步調查,如發現違法情況會提出檢控。
Key Points
- 事發於今日上午9時30分,位置為大欖涌引水道近荃威花園P座樓梯位置
- 受害狗主的家人當時有為犬隻牽狗帶,但遭三隻黑色無牽繩的中大型犬隻攻擊
- 涉事女子同期攜同四隻狗隻,包括三隻黑色中大型犬及一隻棕色小型犬,全部均無佩戴狗帶
- 三隻黑色中大型犬隻突然向前攻擊,導致受害犬隻頭部多處受傷,需接受獸醫治療
- 涉事女子在事發後拒絕留下聯絡電話,並帶同所有狗隻慌忙逃離現場
- 漁護署表示已聯絡受傷狗隻的畜養人,並會索取資料作進一步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
-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第23條,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牵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違者可被判處罰款一萬元
-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第9條,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須以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穩妥地牵引,違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 狗主表示,據了解該女子並非首次在附近未有妥善管理狗隻,事主計劃帶同所有證據及獸醫報告到警署正式報案
Why It Matters
是次事件再次揭示本港寵物主人對犬隻管理意識不足的問題,尤其在公共空間使用引水道等行人通道時,部分狗主未有遵守法例要求為狗隻佩戴狗帶。隨着漁護署正式展開調查,以及狗主計劃攜同獸醫報告到警署報案,此案或能成為日後同類案件的參考依據,促使狗主更審慎地履行管理犬隻的責任,避免類似攻擊事件再次發生 。
是次事件再次揭示本港寵物主人對犬隻管理意識不足的問題,尤其在公共空間使用引水道等行人通道時,部分狗主未有遵守法例要求為狗隻佩戴狗帶。隨着漁護署正式展開調查,以及狗主計劃攜同獸醫報告到警署報案,此案或能成為日後同類案件的參考依據,促使狗主更審慎地履行管理犬隻的責任,避免類似攻擊事件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