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e · On.cc

巴裔售貨員涉葵涌廣場案 襲警罪押後裁決

43 minutes ago2 MIN
巴裔售貨員涉葵涌廣場案 襲警罪押後裁決

Summary

一宗在網上流傳片段的葵涌廣場警民衝突案,已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入裁決前階段。 22歲、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巴基斯坦裔男子王志輝KHAN ADEEL,被指於2025年8月27日在葵涌廣場二樓夏季書店外大聲叫囂,並襲擊警員25443黃偉林。 早前報道指他否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襲警兩罪,但案件續審時則顯示,他已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只就襲警罪抗辯。 裁判官熊雪如在9月17日續審時裁定襲警罪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辯方亦沒有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2026年10月15日裁決,其間准予保釋。

Key Points

  • 控罪指,王志輝於2025年8月27日在葵涌廣場2樓夏季書店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大聲叫囂,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並在同地襲擊警員25443黃偉林。
  • 黃偉林供稱,案發當日下午約4時接獲指示到場執行職務,向被告表明需要進行調查後,被告以不友善目光望向他,並持續指罵在場警員,現場另有同事及約30名圍觀者拍照或拍片。
  • 黃偉林指,被告曾以廣東話辱罵他是「毅進仔」,又以粗口大聲指罵「戇X」及「X你老母」,整段辱罵行為約持續3分鐘;其間他曾要求被告冷靜,但對方沒有理會。
  • 黃偉林又稱,當時雙方距離很近,被告曾以手指三度篤向其胸口印有「警察」字樣的位置;他其後警告被告可能干犯遊蕩罪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被告則回應自己持有香港身份證,並強調自己是香港人。
  • 辯方的主要抗辯方向,是指現場有不少人圍觀拍片,相關片段亦在網上廣泛流傳,但片中沒有顯示被告施襲;到9月17日結案陳詞時,辯方更指黃偉林最初稱自己沒有主動觸碰被告,惟影片顯示他曾主動推及篤被告,黃是在觀看影片後才改變說法。

Why It Matters

這宗案件的爭議核心,不單是被告有否作出身體接觸,亦涉及法庭如何衡量警員口供與現場流傳影片之間是否一致。 對香港讀者而言,案件亦反映在公眾地方與警員發生衝突時,言語挑釁、近距離對峙及肢體接觸,可能分別引發不同刑責,而法庭最終需要逐一釐清界線。

READ IT IN THE APP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