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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医院前急症医生漏诊肝癌 被除牌1个月缓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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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医院前急症医生漏诊肝癌 被除牌1个月缓刑半年

Summary

香港医委会研讯小组24日就东区医院一宗漏诊个案作出裁决,涉事前急症室医生金佑铨被指未有妥善辨认、记录及跟进病人的关键病征,病人其后证实患有转移性肝细胞癌,并于同年11月去世。 小组认为,金佑铨理应对病人的完整病历保持警觉,其表现低于一名在香港注册医护人员应有的专业水平。 不过,小组同时参考专家证人意见,认为病人在2023年4月首次到东区医院急症室求医时,肝细胞癌已经处于十分晚期。 综合病情进展及被告在事件后行医时已引以为戒等因素,医委会最终判处其除牌1个月,缓刑半年执行。

Key Points

  • 案情显示,病人于2023年4月3日因胸痛、腹痛及体重下降,到东区医院急症室求医,并出现双侧胸腔及右上腹疼痛。
  • 当日胸腔X光显示病人胸腔左下方有阴影,但金佑铨在入院记录中却误写病人没有食欲及体重下降问题。
  • 医委会指控他未能辨认及记录右上腹痛和体重下降,也未安排胸部影像、肝脏超声波及血清甲型胎儿蛋白检测等适当跟进检查。
  • 金佑铨其后于4月6日为病人进行血液测试,发现病人有乙型肝炎;至于X光所见阴影,他决定先等待详细X光报告再作处理。
  • 病人同日获安排出院,但出院总结只记录胸背痛、糖尿病、高血脂及初步X光结果,未写右上腹痛、体重下降,也没有评论阴影或安排后续检查。

Why It Matters

这宗个案对香港公营急症服务具有直接警示意义,尤其涉及病历记录是否完整、危险信号症状是否被识别,以及影像异常发现后是否及时安排跟进。 医委会的裁决也说明,纪律处分不仅看最终结果,还会审视医生当时是否按专业标准处理病历、检查结果和出院安排。 同时,小组接纳专家意见指病人首次求医时癌症已十分晚期,显示纪律研讯在评估责任时,也会考虑即使较早发现,对临床结局可能产生的实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