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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內地男涉未完稅煙等罪成判囚4至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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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內地男涉未完稅煙等罪成判囚4至10個月

Summary

3名內地男子因分別涉及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申報,以及個別案件牽涉另類吸煙產品和毒藥表列毒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4至10個月,另被罰款1,000至2,000元。 案件均由香港海關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揭發,其中刑期最重的一宗涉及一名60歲男子,被判監10個月及罰款2,000元。

Key Points

  • 海關於8月1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8歲抵港內地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29,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3萬元,應課稅值約95,000元。
  • 該名28歲男子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於8月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及罰款1,000元。
  • 另一宗案件中,海關於6月24日在機場截查一名24歲抵港內地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41,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09,000元,應課稅值約138,000元。
  • 海關同時在該24歲男子行李內檢獲兩枝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估計市值約5,000元;他其後因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於8月21日被判監6個月及罰款1,000元。
  • 綜合另一宗同類案件,海關在6月及8月於機場截查3名年齡介乎24至60歲的內地男子,全部涉及未完稅香煙;其中60歲男子攜帶逾3萬支未完稅香煙及2.5萬支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21萬元,應課稅值約10萬元,被判監10個月及罰款2,000元。

Why It Matters

海關表示歡迎兩宗已披露詳情案件的判刑,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亦充分反映罪行嚴重性。 對本港讀者而言,案件顯示機場入境執法不只針對未完稅香煙,亦涵蓋未申報的另類吸煙產品及受規管藥物,旅客若心存僥倖,隨時面對即時監禁與罰款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