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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IT经理认偷423台电脑转售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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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IT经理认偷423台电脑转售候判

Summary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前资讯科技经理何文杰,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盗窃罪,涉及于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盗取公司423部手提电脑,总值约120万港元。 法庭把案件押后至下周五、即8月15日判刑,暂委法官屈丽雯表示监禁无可避免,被告在候判期间须还押。

Key Points

  • 40岁被告何文杰承认盗窃423部属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手提电脑,控罪时段为2021年9月某日至2023年2月15日。
  • 他案发时任德勤资讯科技经理,负责管理新购及备用手提电脑库存,并可进入仅限资讯科技部人员使用的储物室。
  • 德勤职员于2023年2月13日盘点时发现399部电脑失踪,其后闭路电视拍到被告把多部电脑装箱交给回收商。
  • 公司职员当场截停二人,起回10部Lenovo手提电脑;警方其后又在回收商店铺检获24部属于德勤的电脑。
  • 被告称获利约80万至120万港元,并把款项转入富途账户买股票,最终全部亏光。

Why It Matters

案件不只是一般盗窃,更涉及管理层员工长期利用职务权限转移公司资产,反映大型机构若内部库存管理和报废转售程序监管不足,损失可以持续累积。 法庭稍后如何在量刑时平衡违反信任、认罪、自首、精神状况与未能赔偿等因素,也会成为同类雇员盗窃案的重要参考。 何文杰现年40岁,案发时在德勤担任资讯科技经理,负责管理资讯科技部,以及新购和备用手提电脑的库存。 案情显示,德勤资讯科技部办公室分别位于鲗鱼涌太古城中心及金钟太古广场,涉案储物室用于存放电子设备,只有资讯科技部人员可以进入。 控方指出,被告正是利用自己作为经理的身份和权限,掩饰持续盗取公司电脑的行为。 案件在2023年2月13日被揭发。 当天早上,德勤职员盘点时发现399部手提电脑去向不明,随即向资讯科技部总监报告。 行政总监其后透过闭路电视监控,发现当晚约7时,原本正在休假的何文杰返回公司,进入储物室后把多部手提电脑放入纸箱。 随后,一名二手电脑回收商到场取货,被告把装有多部Lenovo手提电脑的纸箱交给对方,并收取现金。 公司职员发现回收商并非员工后,立即在升降机口截停二人,当场起回10部Lenovo手提电脑。 两天后,即2023年2月15日,资讯科技部总监与被告会面时,被告承认自2021年9月起一直盗取德勤的手提电脑出售。 他其后写下招认信,承认未经公司同意,非法出售约300部手提电脑以获取金钱利益,但也说明“约300部”只是估算,因为他没有记录实际数量。 同日,在部门总监陪同下,他前往警署报案并自首,随后被警方拘捕。 在警诫及录影会面中,被告承认曾分别从金钟和太古办公室盗取399部全新手提电脑,再分批出售。 他向警方表示,新电脑每部售价由2100港元至5800港元不等,另有一些未记录在系统内的旧电脑,每部约以600港元转售。 他还称,大部分交易以现金进行,少部分通过银行转账收款。 银行记录显示,回收商东主及其公司曾向被告账户存入合共约45.8万港元。 回收商则表示,他曾就交易向被告支付5.6万港元,并在最后一次交易取消后收到被告退还的3.96万港元。 案情还显示,回收商自2021年9月29日起与被告持续交易,每次购买数部至10部电脑不等。 起初,回收商相信被告获得公司授权定期出售旧电脑,因为被告曾称公司批准他处理旧机。 到2022年4月起,回收商发现被告开始出售较新的型号,曾追问原因;被告解释称是德勤买错电脑,所以要出售。 警方其后在回收商店铺检获24部属于德勤的手提电脑。 被告向警方表示,他从中获利约80万至120万港元,并称自己有赌博成瘾问题,因此把所得款项转入富途账户用于买股票,最终全部亏光,甚至仍然欠债。 他又表示,自己知道行为违法,对辜负上司和公司信任感到懊悔,希望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选择自首。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案发时承受经济和家庭等多方面压力,包括父亲患癌需要做手术、妻子产后抑郁,以及女儿出生后带来的家庭负担。 辩方还表示,被告怀疑自己有抑郁症状但没有求医,事发后一度萌生轻生念头,甚至曾到酒店打算结束生命,最终在妻子、女儿和朋友劝阻下放弃,并在妻子建议下回公司和盘托出,再到警署自首。 心理及精神科评估显示,他患有适应障碍及焦虑症状。 辩方承认本案属于严重违反信任,涉款也相当可观,但强调被告没有逃避责任,在事件曝光后立即承认、写下悔过书,并配合警方调查,节省调查资源。 辩方又称,被告前途尽毁,重犯机会极低,家人对其犯案感到震惊,但已表示原谅;不过他目前经济困难,无法向德勤作出赔偿。 法庭最终决定把案件押后至8月15日判刑,被告须还押候判。
何文杰现年40岁,案发时在德勤担任资讯科技经理,负责管理资讯科技部,以及新购和备用手提电脑的库存。 案情显示,德勤资讯科技部办公室分别位于鲗鱼涌太古城中心及金钟太古广场,涉案储物室用于存放电子设备,只有资讯科技部人员可以进入。 控方指出,被告正是利用自己作为经理的身份和权限,掩饰持续盗取公司电脑的行为。 案件在2023年2月13日被揭发。 当天早上,德勤职员盘点时发现399部手提电脑去向不明,随即向资讯科技部总监报告。 行政总监其后透过闭路电视监控,发现当晚约7时,原本正在休假的何文杰返回公司,进入储物室后把多部手提电脑放入纸箱。 随后,一名二手电脑回收商到场取货,被告把装有多部Lenovo手提电脑的纸箱交给对方,并收取现金。 公司职员发现回收商并非员工后,立即在升降机口截停二人,当场起回10部Lenovo手提电脑。 两天后,即2023年2月15日,资讯科技部总监与被告会面时,被告承认自2021年9月起一直盗取德勤的手提电脑出售。 他其后写下招认信,承认未经公司同意,非法出售约300部手提电脑以获取金钱利益,但也说明“约300部”只是估算,因为他没有记录实际数量。 同日,在部门总监陪同下,他前往警署报案并自首,随后被警方拘捕。 在警诫及录影会面中,被告承认曾分别从金钟和太古办公室盗取399部全新手提电脑,再分批出售。 他向警方表示,新电脑每部售价由2100港元至5800港元不等,另有一些未记录在系统内的旧电脑,每部约以600港元转售。 他还称,大部分交易以现金进行,少部分通过银行转账收款。 银行记录显示,回收商东主及其公司曾向被告账户存入合共约45.8万港元。 回收商则表示,他曾就交易向被告支付5.6万港元,并在最后一次交易取消后收到被告退还的3.96万港元。 案情还显示,回收商自2021年9月29日起与被告持续交易,每次购买数部至10部电脑不等。 起初,回收商相信被告获得公司授权定期出售旧电脑,因为被告曾称公司批准他处理旧机。 到2022年4月起,回收商发现被告开始出售较新的型号,曾追问原因;被告解释称是德勤买错电脑,所以要出售。 警方其后在回收商店铺检获24部属于德勤的手提电脑。 被告向警方表示,他从中获利约80万至120万港元,并称自己有赌博成瘾问题,因此把所得款项转入富途账户用于买股票,最终全部亏光,甚至仍然欠债。 他又表示,自己知道行为违法,对辜负上司和公司信任感到懊悔,希望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选择自首。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案发时承受经济和家庭等多方面压力,包括父亲患癌需要做手术、妻子产后抑郁,以及女儿出生后带来的家庭负担。 辩方还表示,被告怀疑自己有抑郁症状但没有求医,事发后一度萌生轻生念头,甚至曾到酒店打算结束生命,最终在妻子、女儿和朋友劝阻下放弃,并在妻子建议下回公司和盘托出,再到警署自首。 心理及精神科评估显示,他患有适应障碍及焦虑症状。 辩方承认本案属于严重违反信任,涉款也相当可观,但强调被告没有逃避责任,在事件曝光后立即承认、写下悔过书,并配合警方调查,节省调查资源。 辩方又称,被告前途尽毁,重犯机会极低,家人对其犯案感到震惊,但已表示原谅;不过他目前经济困难,无法向德勤作出赔偿。 法庭最终决定把案件押后至8月15日判刑,被告须还押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