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小贩管理主任认在旺角站偷拍两女裙底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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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食环署一名44岁助理小贩管理主任许智恒,承认两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涉及他于2026年5月4日在港铁旺角站偷拍两名女子裙底。 控方案情称,当天下午近6时,便衣警员在站内进行反罪恶巡逻时,发现许智恒手持手机,盯着前方两名穿短裙女子的臀部,随后一路尾随她们由大堂前往E2出口楼梯位置,并把手机镜头朝上对准女方臀部,最终被截停并被发现手机内存有裙底视频。
Key Points
- 被告为44岁的许智恒,任职食物环境卫生署助理小贩管理主任,案件涉及他在公共场所偷拍两名女子私密部位。
- 他面对两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控方指相关行为是为了性目的或出于不诚实而作出。
- 案发地点为港铁旺角站大堂至E2出口楼梯一带,时间为2026年5月4日下午近6时,属人流繁忙时段。
- 便衣警员当时正在反罪恶巡逻,见被告紧跟两名穿短裙女子登上扶手电梯,手持手机并将镜头朝上,持续约10秒。
- 警员表明身份后截停被告,检查涉案手机,发现一段长1分15秒的裙底视频,两名事主其后确认片中人正是她们。
- 从案情看,警方并非在接获事主即时投诉后才介入,而是由现场便衣警员主动发现可疑行为并采取行动。 警员留意到,被告不只是望向两名女子的臀部,还在她们前行期间一路尾随,行为持续至扶手电梯及楼梯位置,因此怀疑他正在偷拍裙底。 这类案件往往发生得很快,如果没有现场警员即时观察和拦截,涉案影像未必能够当场被发现。
- 警方截停被告后,在其手机内找到一段长达1分15秒的视频,成为案件中的关键证据之一。 两名女事主其后确认自己就是片中被拍摄的人,使控方案情更为直接。 控方同时指出,被告面对的是两项控罪,显示案件涉及两名不同事主。
- 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表示自己工作压力大,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 他又称因为见到两名女事主“靓”,即觉得对方漂亮,所以“忍唔住”偷拍裙底,并向警方表示希望获得一次机会,称不会再犯。 这些说法属于被告被捕后向警方作出的解释,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的免责理由,但由于内容具体,亦成为案件受关注的一部分。
- 案件另一层受关注之处,在于被告本身属于政府部门人员,职位为食环署助理小贩管理主任。 虽然控罪内容与其日常工作没有直接关系,但事件发生在港铁站这类高人流公共交通空间,加上被告具有公职背景,令案件更容易引起社会讨论。 对普通乘客而言,案件也再次提醒,偷拍行为可能在车站、扶手电梯和楼梯等位置短时间内发生,而受害人未必能够第一时间察觉。
- 目前案件已进入认罪后的程序阶段,被告承认控罪,正等候法院判刑。 法院之后如何衡量偷拍视频时长、涉及两名事主、案发地点以及被告在警诫下的说法,将成为量刑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Why It Matters
案件发生在港铁旺角站这类繁忙公共交通空间,令公众更关注日常出行环境中的私隐风险与安全感。 被告已经认罪并候判,法院最终量刑将成为案件下一步最受关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