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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涉狗隻致命咬傷被禁離港 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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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涉狗隻致命咬傷被禁離港 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審理

Summary

一名52歲元朗居民被禁止離開香港候審,其體重達60公斤的大狗涉嫌在商場咬死兩隻小型寵物並咬傷第三隻。涉案男子吳瑞亭周四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面對來自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兩項指控。事件在網上引發廣泛關注,而涉案狗隻已被當局扣留。

Key Points

  • 52歲被告吳瑞亭被控兩項罪名,涉嫌未有將其60公斤重的大狗以不超過兩米長的狗帶牢固拴綁
  • 涉案的兩次違規事件分別於7月10日及8月17日發生在形點商場,狗隻曾進入商場公眾範圍且無佩戴狗帶及口罩
  • 周一當日,該狗咬死一隻17歲的迷你貴賓狗及一隻4歲的比雄犬,兩狗體重均為5公斤,同時咬傷第三隻狗
  •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仕恆准予吳瑞亭以3,000港元(約383美元)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須居於元朗報稱地址,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 該隻5歲雄性大狗名為「Lali」,已植入晶片並持有有效狗牌,目前由政府部門扣押看管

Why It Matters

本案凸顯本港嚴格執行《危險狗隻規例》的決心。根據規定,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不超過兩米長的狗帶牢固拴綁,違者可被判處最高25,000港元罰款及監禁三個月 。2023年至2025年間,當局根據《狂犬病條例》及《危險狗隻規例》就狗隻咬人及咬傷其他動物提出679宗檢控,反映社會對危險狗隻飼養的關注日增
本案凸顯本港嚴格執行《危險狗隻規例》的決心。根據規定,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不超過兩米長的狗帶牢固拴綁,違者可被判處最高25,000港元罰款及監禁三個月 。2023年至2025年間,當局根據《狂犬病條例》及《危險狗隻規例》就狗隻咬人及咬傷其他動物提出679宗檢控,反映社會對危險狗隻飼養的關注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