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讓幼童坐腿上駕車被控危險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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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警方周一落案起訴一名37歲本地女子危險駕駛,原因是早前網上流傳一段片段,顯示她在駕駛一輛行駛中的車輛時,讓一名年幼男童坐在自己大腿上。 涉事車輛為一輛電動私家車,當時展示內地及香港車牌,事發路段為昂磡路,位置接近梨木樹邨健樹樓。 片段拍攝時間為8月21日下午,警方指該行為罔顧道路安全,對車上兒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均構成明顯風險。 事件中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傷,涉案女子現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條被檢控。
Key Points
-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留意到有關片段在網上流傳後,隨即展開調查,並於周一採取執法行動。
- 片段顯示女司機在車輛行駛期間,讓一名幼童坐在其大腿上,警方形容做法極不負責任。
- 涉事車輛為電動私家車,並同時展示內地及香港車牌,當時正沿昂磡路行駛。
- 事發地點位於梨木樹邨健樹樓附近,時間為8月21日下午,片段其後在網上廣泛流傳。
- 警方提醒,危險駕駛屬嚴重交通罪行,最高可判監3年、罰款2.5萬元及停牌最少6個月。
Why It Matters
今次案件反映,市民在網上發布的行車片段,足以成為警方主動跟進及蒐證的線索,尤其當畫面涉及兒童安全時,執法部門更可能迅速介入。 對香港駕駛者而言,即使事件未有釀成碰撞或傷亡,只要駕駛方式本身已對道路安全構成重大風險,仍可能面對刑事檢控及停牌後果。
警方公布的案情顯示,涉案女子並非因交通意外後才被揭發,而是因為一段在網上流傳的影片,引起新界南總區交通部注意,繼而展開調查。 這類個案近年常見於社交平台或通訊群組流傳的行車片段,當中若涉及明顯危險行為,警方一般會循車牌、時間、地點及片段內容追查司機身份。 在本案中,警方指涉事女子當時駕駛中的車輛上,有一名年幼男童坐在她的大腿上,換言之,司機在控制軚盤、視線及應變能力方面,都可能受到直接影響。
從道路安全角度看,幼童坐在司機腿上,不但沒有任何適當保護裝置,一旦車輛需要急煞、轉向,甚至與其他車輛或路邊設施發生碰撞,後果都可能十分嚴重。 即使今次事件最終沒有造成傷亡,警方仍明確指出,危險駕駛本身已足以危及所有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途人及其他駕駛者。 由於香港道路環境密集,住宅區附近路段車流、人流及出入口較多,任何分神或不當駕駛行為,都可能在短時間內演變成嚴重事故。
案發地點為昂磡路近梨木樹邨健樹樓,屬屋邨附近道路。 涉事車輛則為一輛同時展示內地及香港車牌的電動私家車。 警方並無表示事件涉及碰撞、追逐或其他附帶罪行,但已按危險駕駛方向處理,並引用《道路交通條例》第37條提出檢控。 根據警方重申的法例後果,危險駕駛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罰款2.5萬元,以及停牌最少6個月。
警方亦藉案件再次強調,危險駕駛並非單純違例駕駛,而是嚴重交通罪行,會直接威脅公眾安全。 當局表示,會繼續在各區嚴格執法,以維持交通暢順、保障市民安全,並提升駕駛者的道路安全意識。 對家長及照顧者而言,案件亦帶出清晰訊息:兒童乘車必須使用合適座位及安全安排,任何把便利置於安全之上的做法,都可能帶來法律責任與不可逆轉的風險。
警方公布的案情顯示,涉案女子並非因交通意外後才被揭發,而是因為一段在網上流傳的影片,引起新界南總區交通部注意,繼而展開調查。 這類個案近年常見於社交平台或通訊群組流傳的行車片段,當中若涉及明顯危險行為,警方一般會循車牌、時間、地點及片段內容追查司機身份。 在本案中,警方指涉事女子當時駕駛中的車輛上,有一名年幼男童坐在她的大腿上,換言之,司機在控制軚盤、視線及應變能力方面,都可能受到直接影響。
從道路安全角度看,幼童坐在司機腿上,不但沒有任何適當保護裝置,一旦車輛需要急煞、轉向,甚至與其他車輛或路邊設施發生碰撞,後果都可能十分嚴重。 即使今次事件最終沒有造成傷亡,警方仍明確指出,危險駕駛本身已足以危及所有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途人及其他駕駛者。 由於香港道路環境密集,住宅區附近路段車流、人流及出入口較多,任何分神或不當駕駛行為,都可能在短時間內演變成嚴重事故。
案發地點為昂磡路近梨木樹邨健樹樓,屬屋邨附近道路。 涉事車輛則為一輛同時展示內地及香港車牌的電動私家車。 警方並無表示事件涉及碰撞、追逐或其他附帶罪行,但已按危險駕駛方向處理,並引用《道路交通條例》第37條提出檢控。 根據警方重申的法例後果,危險駕駛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罰款2.5萬元,以及停牌最少6個月。
警方亦藉案件再次強調,危險駕駛並非單純違例駕駛,而是嚴重交通罪行,會直接威脅公眾安全。 當局表示,會繼續在各區嚴格執法,以維持交通暢順、保障市民安全,並提升駕駛者的道路安全意識。 對家長及照顧者而言,案件亦帶出清晰訊息:兒童乘車必須使用合適座位及安全安排,任何把便利置於安全之上的做法,都可能帶來法律責任與不可逆轉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