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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Ocamp案被告稱與B自然發展至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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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Ocamp案被告稱與B自然發展至性交

Summary

高等法院8月31日續審一宗涉及多名女事主的性侵案,控方一方面播放被告就紅十字會聯校迎新營事件的錄影會面,另一方面亦傳召涉及教大迎新營事件的女事主C作供,令陪審團同日聽到兩組不同情節的證供。 現年31歲的被告Y.L.H.否認3項非禮罪、1項強姦罪及1項窺淫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1月至8月期間,分別涉及5名女子,地點包括飛鵝山、元朗大棠渡假村、私家車內,以及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度假村。 就事主B的強姦指控,被告在錄影會面中稱,兩人在營火會、卡牌遊戲及房內相處期間逐步變得親密,之後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他形容整個過程是「Step by Step」,自己感受不到對方有拒絕。 至於事主C則在庭上描述另一幅圖像,指被告在送她回家途中先後摸手、摸大腿,再把車駛入樹木林立的小路,放上遮陽擋、調低座椅,之後以身體壓向她、隔衣磨擦其下體及摸胸,她大聲要求回家後對方才停手。

Key Points

  • 案中5項控罪分別指稱,被告於2023年1月13日在飛鵝山非禮A、7月23日在元朗保良局賽馬會大棠渡假村強姦B、8月23日在私家車內非禮C、8月27日在梁紹榮度假村非禮D,以及8月28日在同一度假村窺淫E。
  • 被告在錄影會面稱,他當時已是大四學生,因朋友Anthony邀請參加紅十字會聯校迎新營,與B在營前預備會及同日較早前活動中已見過面,晚間營火會時曾拖手,之後再在遊戲中聊天及靠近。
  • 他又稱,兩人在玩「狼人殺」及「鬥地主」時有搭膊頭、膊貼膊、拖手及擁抱,勝出遊戲時B曾攬緊他;他亦提到B當時正值月事,自己曾提出替她「頂酒」,但遭對方拒絕。
  • 被告憶述,另一名男組員短暫離場時,他曾親吻B面頰,其後兩人舌吻;待該名男組員回房休息後,房內只剩他與B,二人對望、互相撫摸,再順勢躺到床上。
  • 按被告說法,兩人親吻後「大家都有感覺」,其後脫去B的褲子,B曾問「點解係我?」他回答「我鍾意你」或「因為我鍾意你囉」,之後B捉住其下體並放到合適位置,兩人發生性行為。

Why It Matters

案件現時不單涉及一項強姦指控,而是同時牽涉多名女事主、不同場景及多項非禮與窺淫控罪,陪審團需要分別衡量各人的說法、行為細節及是否存在同意。 對本港大學迎新營、學生社交活動及酒精相關場合而言,案件亦令外界更關注界線、照顧責任,以及當事人事後報案與求助時面對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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