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长沙湾跨部门扫黄 22名内地女子被捕
SingTao · 2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3 MIN

Summary
深水埗警区人员联同香港入境处,于8月17日及19日在深水埗及长沙湾展开代号“闯岸”的跨部门扫黄行动,并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 行动中共拘捕22名内地女子,年龄由36至58岁不等,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行使虚假文书”。 部分被捕人士其后已转交入境处或相关部门跟进,其余人则仍被扣留调查。
据《星岛》报道,今次行动由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三队联同入境处执行,属于警方与入境执法部门的联合行动。 执法范围覆盖深水埗及长沙湾多个地点,显示行动并非针对单一场所,而是以区域性方式展开搜查和拘捕。 《东网》则补充,行动分别在本周一即17日,以及19日进行,两日内持续在区内展开突击巡查和搜查。
被捕的22名女子全部为内地人士,年龄层由36岁至58岁,涉及的怀疑罪名主要有两类:一是违反逗留条件,二是行使虚假文书。 前者通常涉及来港人士在不符合签证或入境身份规定下从事工作或业务活动;后者则涉及怀疑使用不真实文件,以应对执法检查或入境审查。 目前,部分被捕人士已转交入境处或相关部门继续处理,其余人士仍在扣留调查阶段,案件后续仍有待执法部门进一步跟进。
《东网》并引述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指出,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人士,以及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工作,也不得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 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3年。 此外,若雇主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属于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人士或被拒绝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可达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
从案件性质看,警方与入境处同步参与,说明执法重点不仅在于打击怀疑卖淫活动,也包括核查涉案人员的逗留资格、身份文件及后续入境程序。 部分人士被转交入境处处理,意味着个别个案可能进入进一步的身份审查、检控或遣返程序;至于仍被扣留调查的人士,是否会被正式起诉,仍需视乎调查结果而定。
Key Points
- 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三队联同入境处执法。
- 行动于8月17日及19日在深水埗、长沙湾展开。
- 代号“闯岸”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
- 共拘捕22名内地女子,年龄由36至58岁不等。
- 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行使虚假文书,部分人已转交跟进。
Why It Matters
对香港读者而言,这宗案件的直接影响在于深水埗及长沙湾一带,针对怀疑卖淫活动及入境违规的联合执法可能持续加强。 《入境条例》下不仅涉案人士可能被检控,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的雇主同样可能面对高额罚款及监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