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指歐盟查京東涉不當域外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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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中國司法部表示,已會同商務部等有關部門作出調查認定,指歐盟利用《外國補貼條例》在對京東的調查中,對中國實體採取的相關跨境調查做法,構成不當域外管轄措施。 司法部其後發出公告,並援引《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第三條、第六條等規定,表明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執行或協助執行有關不當域外管轄措施。 司法部新聞發言人批評,歐盟在調查過程中,肆意向中國實體跨境索取廣泛而且非必要的中國境內信息,屬於對相關實體施加不當要求,亦嚴重破壞國際法治。 中方敦促歐方立即糾正錯誤做法,停止濫用「外國補貼」調查工具,若歐方一意孤行,中方表明將堅決依法反制。
Key Points
- 司法部於周三(19日)公布認定結果,並指有關結論由司法部會同商務部等部門作出。
- 涉事個案是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對京東展開調查時涉及中國實體的跨境取證安排。
- 中方認為,歐盟向中國實體索取中國境內廣泛且非必要信息,超出合理調查所需範圍。
- 公告援引《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第三條、第六條,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執行或協助執行措施。
- 發言人要求歐方停止濫用外國補貼調查工具,為在歐投資經營企業提供公平、公正、可預期環境。
Why It Matters
對在歐洲有業務的香港及內地企業而言,事件顯示中歐在監管執法、資料調取及企業合規方面的摩擦正在升溫。 一旦雙方爭議擴大,企業在回應境外調查、處理境內資料及評估法律風險時,面對的壓力可能進一步增加。
中國司法部今次的表述,焦點並不只在京東個案本身,而是把歐盟在調查中向中國境內索取資料的方式,界定為涉及域外管轄的問題。 按司法部公告所述,中方是根據《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作出有關認定,並以此作為禁止執行或協助執行相關措施的法律依據。 這意味在中方框架下,企業或個人若面對有關要求,不單要考慮歐盟調查的配合責任,同時亦要顧及中國法律下的限制。
司法部新聞發言人的措辭亦相當強硬,指歐盟是「肆意」向中國實體跨境索取廣泛、非必要的中國境內信息,並形容這些要求屬不當要求。 中方進一步把有關做法上升至國際法治層面,批評其嚴重破壞國際法治。 從官方口徑可見,北京不僅反對個別調查手法,更反對歐盟以《外國補貼條例》作為工具,向中國境內延伸調查觸角。
在政策訊號上,中方一方面提出原則性禁令,另一方面亦向歐方發出明確警告。司法部要求歐方立即糾正錯誤做法,停止濫用「外國補貼」調查工具,並稱此舉應有助為在歐投資經營企業營造公平、公正、可預期的市場環境。 若歐方未有調整做法,中方則表明會「堅決依法反制」。 雖然公告未有交代具體反制形式,但措辭顯示中方已把事件視為涉及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問題。
對香港讀者而言,這類爭議與跨境營商環境息息相關。香港不少企業與平台業務同時連接內地與歐洲市場,若歐盟調查要求涉及中國境內資料,而中方又明確限制配合方式,企業在法務、資料治理及內部合規安排上,便可能需要更審慎處理。 尤其是涉及供應鏈、平台交易、補貼認定或企業資料披露的公司,未來面對境外監管要求時,或需同步評估中歐兩套規則之間的衝突風險。
中國司法部今次的表述,焦點並不只在京東個案本身,而是把歐盟在調查中向中國境內索取資料的方式,界定為涉及域外管轄的問題。 按司法部公告所述,中方是根據《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作出有關認定,並以此作為禁止執行或協助執行相關措施的法律依據。 這意味在中方框架下,企業或個人若面對有關要求,不單要考慮歐盟調查的配合責任,同時亦要顧及中國法律下的限制。
司法部新聞發言人的措辭亦相當強硬,指歐盟是「肆意」向中國實體跨境索取廣泛、非必要的中國境內信息,並形容這些要求屬不當要求。 中方進一步把有關做法上升至國際法治層面,批評其嚴重破壞國際法治。 從官方口徑可見,北京不僅反對個別調查手法,更反對歐盟以《外國補貼條例》作為工具,向中國境內延伸調查觸角。
在政策訊號上,中方一方面提出原則性禁令,另一方面亦向歐方發出明確警告。司法部要求歐方立即糾正錯誤做法,停止濫用「外國補貼」調查工具,並稱此舉應有助為在歐投資經營企業營造公平、公正、可預期的市場環境。 若歐方未有調整做法,中方則表明會「堅決依法反制」。 雖然公告未有交代具體反制形式,但措辭顯示中方已把事件視為涉及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問題。
對香港讀者而言,這類爭議與跨境營商環境息息相關。香港不少企業與平台業務同時連接內地與歐洲市場,若歐盟調查要求涉及中國境內資料,而中方又明確限制配合方式,企業在法務、資料治理及內部合規安排上,便可能需要更審慎處理。 尤其是涉及供應鏈、平台交易、補貼認定或企業資料披露的公司,未來面對境外監管要求時,或需同步評估中歐兩套規則之間的衝突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