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al · HK01

粉岭高球场司法复核案 环保署上诉遭驳回兼付堂费

about 1 hour ago3 MIN
粉岭高球场司法复核案 环保署上诉遭驳回兼付堂费

Summary

高等法院上诉庭今日颁布裁决,驳回环境保护署就粉岭高尔夫球场司法复核案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审裁决,裁定香港高尔夫球会部分胜诉,环保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需向球会支付部分诉讼费用 。案件涉及政府2023年9月接收粉岭高尔夫球场32公顷土地后,计划将其中9.5公顷用地兴建公屋 。高尔夫球会入禀挑战环保署有条件批准环评报告的决定,质疑补充资料出错、低估生态破坏,并绕过公众咨询程序

Key Points

  • 上诉庭三名法官分别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及上诉庭法官林云浩,认同原审法官的裁决方向
  • 代表环保署的资深大律师袁国强在陈词中指出,《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于2023年6月作出修订,超过50公顷的市区发展工程项目或重建工程项目才需要环评报告,今次用地只涉9.5公顷,因此不需进行环评,认为司法复核属学术讨论
  • 代表球会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反驳,根据环保署官员的誓章,涉案计划属法例所指的「指定项目」,因此需进行环评;环保署于修例前批准环评报告,土木工程拓展署于修例后也没有放弃该计划
  • 代表土木工程拓展署的资深大律师陈浩淇则指,原审法官误解球会专家的供词,即使扣除保留用地保育树木,用地仍可作大型发展
  • 上诉庭在判词中指出,项目倡议人在咨询后补交的水文影响评估等资料,属重要内容,署方其后无再进行公众咨询,反映整体咨询程序存在不公平
  • 上诉庭认为,环保署署长在批核环评报告时,未有考虑球会就补充资料作出的回应,做法构成「韦恩斯伯里式不合理」(Wednesbury unreasonable);署方批准环评时施加的条件,亦超出法律许可范围
  • 判词又指,涉案环评报告在古树、树木调查及补偿、文化遗产,以及蝙蝠、废物处置等范畴上,均未能符合技术备忘录及环评研究概要的要求
  • 原审法官高浩文裁决时指,「旧场」明显且公认具重要文化价值,如若署方接纳「旧场」受破坏程度为「无法确定」的话,显然决策不理性,违反了环评技术备忘录及环评研究概要的规定

Why It Matters

裁决令政府需要就环评报告重新进行公众咨询程序,可能延误原定于粉岭兴建公屋的土地供应计划 。案件同时就《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对较小规模发展项目的适用性,以及政府在环境评估中的程序责任方面,确立了重要的法律先例 。高尔夫球会表示欢迎裁决,重申粉岭旧球场是香港珍贵的「活古迹」,将继续与政府保持沟通,期望保留旧球场
裁决令政府需要就环评报告重新进行公众咨询程序,可能延误原定于粉岭兴建公屋的土地供应计划 。案件同时就《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对较小规模发展项目的适用性,以及政府在环境评估中的程序责任方面,确立了重要的法律先例 。高尔夫球会表示欢迎裁决,重申粉岭旧球场是香港珍贵的「活古迹」,将继续与政府保持沟通,期望保留旧球场

READ IT IN THE APP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