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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图与妻女烧炭同死 认企图谋杀判囚6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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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图与妻女烧炭同死 认企图谋杀判囚64个月

Summary

45岁商人黄栢廷早前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认4项企图谋杀罪,涉及于2024年6月25日在屯门山景邨景安楼一个单位内,企图与梁姓前妻及3名女儿一同烧炭自尽,案件今日判刑,法庭判处他入狱5年4个月,4项控罪刑期同期执行。 案情显示,被告先在晚餐及珍珠奶茶中加入安眠药,待妻女入睡后再封住房门缝隙烧炭,其后在凌晨醒来,不忍家人陪死,于是用水浇熄木炭并离开单位,妻女4人最终全部获救。

Key Points

  • 被告黄栢廷45岁,承认4项企图谋杀罪,事主为梁姓前妻及3名分别16、15及13岁的女儿。
  • 案发地点为屯门山景邨景安楼单位,被告案发前一天购买牛肉、肉丸和面,准备所谓“最后晚餐”。
  • 他把10粒安眠药磨碎加入面汤,再放入5杯珍珠奶茶,妻女进食后感到头晕并先后入睡。
  • 被告其后用胶纸封住大门及厕所门缝,再以平底锅等器具烧炭,至凌晨2、3时醒来后浇熄木炭。
  • 法官游德康以8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患抑郁及最终悬崖勒马,减刑至5年4个月。

Why It Matters

案件显示,法庭虽然接纳被告受抑郁及债务压力困扰,也曾在最后关头停止行动,但对有计划向至亲下药并烧炭的行为,仍视为极其严重,必须以监禁回应并发出阻吓信息。 对香港社会而言,事件也再次说明财务困境、追债压力与精神健康问题若未能及早求助,可能迅速演变成家庭暴力及严重刑事案件。 案情显示,黄栢廷与梁姓前妻于2013年离婚,到2024年复合,之后与3名女儿同住于涉案单位。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在案发前已经部署犯案,先购买食材,回家做饭时把10粒安眠药磨碎加入面汤,其后再下楼购买5杯珍珠奶茶,并把磨碎的安眠药加入饮品之中。 妻子及3名女儿进食和饮用后,先后感到头晕并入睡,被告则开始进一步实施烧炭计划。 根据庭上资料,被告之后用胶纸封住大门及厕所门的空隙,再以平底锅等器具烧炭,自己也饮下珍珠奶茶,躺在梁身旁。 到凌晨约2时至3时,他醒来后惊觉自己无法接受家人陪同死亡,于是用水把燃烧中的炭浇熄,再把炭丢进垃圾桶。 当时长女和次女已经醒来,但被告没有理会便离开单位。 妻子及3名女儿其后被送院治疗,全部人均感到头晕。 梁被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及镇静剂急性中毒,3名女儿也怀疑一氧化碳中毒,尿液样本验出含有安眠药成分。 资料亦显示,妻女4人最终全部获救,而法庭考虑到她们没有遭受长期身体或心理创伤。 HK01引述妻子的创伤报告称,其生活正逐渐恢复正常,并相信被告当时没有敞开心扉,在走投无路下犯案,希望一家人早日团聚;报告也显示妻女没有永久心理创伤。 被告被捕后向警方表示,因经营食品分销生意困难,曾向财务公司及朋友借贷,但无力偿还,拖欠约80万至90万元。 他又称担心债主骚扰家人,加上案发当日家人曾收到恐吓来电,令他感到陷入绝境,于是决定与家人一同烧炭自杀。 资料还显示,他患有中度抑郁,自2024年3月起已到青山医院求诊。 游德康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有计划犯案,在食物中下药,再安排烧炭,明显违背对妻女应有的诚信。 法官同时接纳,被告一直是有责任感的丈夫及疼爱女儿的父亲,努力供养家庭,而案发时受抑郁及财务公司恐吓影响,在绝望下犯案,且最终有悬崖勒马。 法官形容案件是一宗悲剧,幸好无人丧命,又指被告现已接纳自己需要他人帮助,家人也应已意识到问题,他不必再独自面对,仍可寻找出路。 心理及精神报告显示,被告被形容为固执,并高估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以为可以一死了之;但在还押接受精神评估后,已没有再出现自杀倾向,重犯风险被评估为低,不过仍需持续接受辅导。 判刑后,游官还特意以广东话勉励3名女儿要互相扶持,不要放弃,也提醒被告余下的路并不容易走,但他并非孤身一人,仍有家人作为后盾,并应善用社会资源处理心理问题。
案情显示,黄栢廷与梁姓前妻于2013年离婚,到2024年复合,之后与3名女儿同住于涉案单位。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在案发前已经部署犯案,先购买食材,回家做饭时把10粒安眠药磨碎加入面汤,其后再下楼购买5杯珍珠奶茶,并把磨碎的安眠药加入饮品之中。 妻子及3名女儿进食和饮用后,先后感到头晕并入睡,被告则开始进一步实施烧炭计划。 根据庭上资料,被告之后用胶纸封住大门及厕所门的空隙,再以平底锅等器具烧炭,自己也饮下珍珠奶茶,躺在梁身旁。 到凌晨约2时至3时,他醒来后惊觉自己无法接受家人陪同死亡,于是用水把燃烧中的炭浇熄,再把炭丢进垃圾桶。 当时长女和次女已经醒来,但被告没有理会便离开单位。 妻子及3名女儿其后被送院治疗,全部人均感到头晕。 梁被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及镇静剂急性中毒,3名女儿也怀疑一氧化碳中毒,尿液样本验出含有安眠药成分。 资料亦显示,妻女4人最终全部获救,而法庭考虑到她们没有遭受长期身体或心理创伤。 HK01引述妻子的创伤报告称,其生活正逐渐恢复正常,并相信被告当时没有敞开心扉,在走投无路下犯案,希望一家人早日团聚;报告也显示妻女没有永久心理创伤。 被告被捕后向警方表示,因经营食品分销生意困难,曾向财务公司及朋友借贷,但无力偿还,拖欠约80万至90万元。 他又称担心债主骚扰家人,加上案发当日家人曾收到恐吓来电,令他感到陷入绝境,于是决定与家人一同烧炭自杀。 资料还显示,他患有中度抑郁,自2024年3月起已到青山医院求诊。 游德康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有计划犯案,在食物中下药,再安排烧炭,明显违背对妻女应有的诚信。 法官同时接纳,被告一直是有责任感的丈夫及疼爱女儿的父亲,努力供养家庭,而案发时受抑郁及财务公司恐吓影响,在绝望下犯案,且最终有悬崖勒马。 法官形容案件是一宗悲剧,幸好无人丧命,又指被告现已接纳自己需要他人帮助,家人也应已意识到问题,他不必再独自面对,仍可寻找出路。 心理及精神报告显示,被告被形容为固执,并高估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以为可以一死了之;但在还押接受精神评估后,已没有再出现自杀倾向,重犯风险被评估为低,不过仍需持续接受辅导。 判刑后,游官还特意以广东话勉励3名女儿要互相扶持,不要放弃,也提醒被告余下的路并不容易走,但他并非孤身一人,仍有家人作为后盾,并应善用社会资源处理心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