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狗咬狗事件 三只无牵绳狗只咬伤宠物犬头部 主人慌忙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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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再传狗咬狗事件,荃湾区昨日(2月25日)上午有狗主报称,其爱犬在大榄涌引水道近荃威花园P座楼梯位置遭三只无牵绳的中大型犬只咬伤头部。据狗主在社交平台Facebook发文描述,涉事女狗主携同四只犬只(当中包括三只黑色中大型犬及一只棕色小型犬)在场,但其犬只完全未有佩戴狗带。攻击发生后,涉事女子拒绝留下联系电话,并带同所有犬只慌忙逃离现场,拒绝配合报案及后续处理。警方接获事主报案后已转交渔护署跟进,渔护署回复本报查询时表示,已随即联络受伤犬只的畜养人以索取资料作进一步调查,如发现违法情况会提出检控。
Key Points
- 事发于今日上午9时30分,位置为大榄涌引水道近荃威花园P座楼梯位置
- 受害狗主的家人当时有为犬只牵狗带,但遭三只黑色无牵绳的中大型犬只攻击
- 涉事女子同期携同四只犬只,包括三只黑色中大型犬及一只棕色小型犬,全部均无佩戴狗带
- 三只黑色中大型犬只突然向前攻击,导致受害犬只头部多处受伤,需接受兽医治疗
- 涉事女子在事后拒绝留下联系电话,并带同所有犬只慌忙逃离现场
- 渔护署表示已联络受伤犬只的畜养人,并会索取资料作进一步调查,如有足够证据会提出检控
- 根据《狂犬病条例》(第421章)第23条,犬只在公众地方时必须以狗带牵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违者可被判处罚款一万元
- 根据《危险犬只规例》(第167D章)第9条,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犬只在公众地方须以长度不逾2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违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二万五千元及监禁三个月
- 狗主表示,据了解该女子并非首次在附近未有妥善管理犬只,事主计划带同所有证据及兽医报告到警署正式报案
Why It Matters
是次事件再次揭示本港宠物主人对犬只管理意识不足的问题,尤其在公共空间使用引水道等行人通道时,部分狗主未有遵守法例要求为犬只佩戴狗带。随着渔护署正式展开调查,以及狗主计划携同兽医报告到警署报案,此案或能成为日后同类案件的参考依据,促使狗主更审慎地履行管理犬只的责任,避免类似攻击事件再次发生 。
是次事件再次揭示本港宠物主人对犬只管理意识不足的问题,尤其在公共空间使用引水道等行人通道时,部分狗主未有遵守法例要求为犬只佩戴狗带。随着渔护署正式展开调查,以及狗主计划携同兽医报告到警署报案,此案或能成为日后同类案件的参考依据,促使狗主更审慎地履行管理犬只的责任,避免类似攻击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