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洋房兩名共同業主拒拆地下僭建物 被定罪及判罰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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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屯門青泰路一幢洋房的兩名共同業主,因拒絕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上周五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罰款合共56,370元。涉案僭建物位於洋房地下,面積約48平方米,屬無牌搭建。罰款當中逾49,000元為按罪行持續日数計算的每日罰款,反映業主長期漠視清拆令的嚴重性。
Key Points
- 兩名共同業主因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24(1)條發出的清拆令,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
- 判罰款合共56,370元,當中49,370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
- 涉案個案涉及屯門青泰路一幢洋房地下的若干搭建物,面積共約48平方米
- 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向兩名共同業主發出清拆令
- 兩名業主未能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清拆命令,屋宇署其後提出檢控
Why It Matters
是次案件顯示屋宇署打擊僭建物的執法決心,以及對違規業主的嚴厲制裁態度 。隨着當局持續巡查及檢控行動,業界及市民須留意,非法構築物除影響楼宇結構安全外,業主更需承擔巨額罰款及刑事責任 。
是次案件顯示屋宇署打擊僭建物的執法決心,以及對違規業主的嚴厲制裁態度 。隨着當局持續巡查及檢控行動,業界及市民須留意,非法構築物除影響楼宇結構安全外,業主更需承擔巨額罰款及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