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調景嶺站偷拍校裙女生裙底認罪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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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觀塘裁判法院7日處理一宗港鐵站偷拍案,41歲會計師梁志強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情圍繞他於2025年5月9日在港鐵調景嶺站扶手電梯上,涉嫌以手機伸向一名穿校服裙女生的裙底偷拍 。控方案情顯示,女事主與被告互不相識,現場有閉路電視覆蓋;事主在上行扶手電梯上回頭時,發現被告站在身後,手機鏡頭朝上並置於其裙下,於是即場質問對方 。被告當時回應「不好意思」後離開,事主其後報警,警方再憑閉路電視片段識別被告,並於同月20日拘捕他 。梁志強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衝動犯案,惟警方檢查其手機後未有發現任何裙底照片;法庭現把案件押後至8月25日判刑,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暫准保釋 。
Key Points
- 被告梁志強,41歲,報稱會計師,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 案發於2025年5月9日,地點是調景嶺站往2號月台上行電梯
- 女學生穿校服裙,回頭見被告手機鏡頭朝上伸入裙下
- 事主當場質問「你想做乜」,被告回應「不好意思」後離開
- 警方憑閉路電視鎖定身份,5月20日拘捕,被告稱一時衝動
Why It Matters
這宗案件雖然最終未在被告手機內找到涉案照片,但法庭仍可根據事主證供、現場情況以及閉路電視片段處理控罪,反映偷拍及窺淫相關案件不一定要有成品影像,執法部門仍可循行為本身追究刑責 。案件亦突顯港鐵站等人流密集公共空間內,校服女生等較易成為偷拍目標,閉路電視覆蓋與即時報警對追查疑犯尤其關鍵 。從程序上看,裁判官押後至8月25日判刑並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顯示法庭在被告認罪後,將進一步考慮其背景、犯案情節、再犯風險及是否適合社會服務令等量刑因素 。案件編號為KTCC1192/2026,後續判刑結果將成為外界觀察同類私密部位偷拍案件量刑取向的參考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