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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煽动颠覆案罪成 李卓人邹幸彤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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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煽动颠覆案罪成 李卓人邹幸彤被定罪

Summary

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后,裁定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邹幸彤罪名成立。另一名被告、前副主席何俊仁早在开审前已认罪,将待案件审结后判刑。

Key Points

  • 本案4名被告为已解散的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
  • 案件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姬审理,聆讯在3号法庭进行,司法机构另安排7个延伸庭直播旁听情况。
  • 法官在裁决摘要指出,被告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明白“结束一党专政”纲领违宪,但没有停止,反而继续坚持其抗争立场。
  • 裁决摘要又指,被告刻意把六四事件与反修例风波相提并论,借此挑起受众对共产党的敌意,令公众对中共失去信心,目的是破坏国家根本制度。
  • 司法机构就今次裁决共派发553张公众旁听票,另提供71个记者席;欧盟及美国也有派代表到庭旁听,法院外则有大批警员戒备并设置路障。

Why It Matters

这宗案件是支联会解散后最受关注的国安法案件之一,裁决不仅涉及3名受审被告是否罪成,也关系到法庭如何界定“结束一党专政”在国安法生效后的法律性质。 由于何俊仁已认罪,其余被告也已被裁定罪成,案件下一步将转向量刑安排,书面判词内容预计仍会持续受到社会关注。 支联会案今日上午10时宣布裁决。案件原属高等法院案件,但移师西九龙裁判法院处理,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和黎婉姬审理。 法庭经审讯后,裁定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一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 何俊仁则在案件开审前已认罪,待案件审结后判刑。 根据控罪,4名被告被指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控方在审讯时大量引用六四集会悼词、六四纪念馆展品以及被告受访片段,相关材料年份由1990年横跨至《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指被告以民主及六四事件之名,在国安法生效后继续鼓吹和传播“结束一党专政”主张,并持续发表针对国家的负面内容,煽动他人加入或认同支联会。 法官今日没有在庭上宣读完整裁决理由,但在裁决摘要中指出,被告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明白“结束一党专政”纲领违宪,却没有及时收手,仍然继续坚持其抗争立场。 法官又指,被告刻意把六四事件与反修例风波相提并论,借此挑起受众对共产党的敌意,使公众对中共失去信心,目的是破坏国家的根本制度。 控方也曾强调,本案并非单纯的违宪争议,而是被告以实现“结束一党专政”纲领为目标,必然以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为目的,因此已越过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的界线。 辩方案情则集中在支联会纲领的理解及宪法角色。李卓人及邹幸彤均有出庭自辩,辩方主张宪法是约束当权者而不是约束人民,并指共产党领导不等于拥有全面执政权,因为宪法列明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 李卓人供称,支联会定位是支援内地民运,否认“结束一党专政”等同结束共产党领导地位,并称人民才是国家主人翁,最终是否由共产党领导,应由内地人民决定。 邹幸彤则称,支联会提倡“结束一党专政”是希望还政于民,通过保存证据及赋权公众,让人民可以向政府问责;她也强调支联会30多年来一直拒绝使用暴力,主张公民社会和平抗争。 今次裁决吸引大批公众及传媒关注。司法机构安排正庭及延伸庭供旁听之用,合共提供553个公众席及71个记者席。 法庭外有过百名公众排队入庭,不少人数日前已开始轮候。 司法机构人员在开庭前提醒旁听人士不得呼喊口号或祝福语,违者会被带离法庭并由保安记录资料。 正庭内有数十名旁听人士戴上口罩,李卓人穿蓝色风褛向亲友挥手,邹幸彤也面露笑容;两人闻判时神情冷静,李卓人在步入羁留室前还向妻子做出心形手势。 另外,欧盟与美国均有派代表到庭旁听,警方则部署大批警员在场戒备,并在附近巡逻及设置路障。
支联会案今日上午10时宣布裁决。案件原属高等法院案件,但移师西九龙裁判法院处理,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和黎婉姬审理。 法庭经审讯后,裁定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一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 何俊仁则在案件开审前已认罪,待案件审结后判刑。 根据控罪,4名被告被指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控方在审讯时大量引用六四集会悼词、六四纪念馆展品以及被告受访片段,相关材料年份由1990年横跨至《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指被告以民主及六四事件之名,在国安法生效后继续鼓吹和传播“结束一党专政”主张,并持续发表针对国家的负面内容,煽动他人加入或认同支联会。 法官今日没有在庭上宣读完整裁决理由,但在裁决摘要中指出,被告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明白“结束一党专政”纲领违宪,却没有及时收手,仍然继续坚持其抗争立场。 法官又指,被告刻意把六四事件与反修例风波相提并论,借此挑起受众对共产党的敌意,使公众对中共失去信心,目的是破坏国家的根本制度。 控方也曾强调,本案并非单纯的违宪争议,而是被告以实现“结束一党专政”纲领为目标,必然以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为目的,因此已越过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的界线。 辩方案情则集中在支联会纲领的理解及宪法角色。李卓人及邹幸彤均有出庭自辩,辩方主张宪法是约束当权者而不是约束人民,并指共产党领导不等于拥有全面执政权,因为宪法列明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 李卓人供称,支联会定位是支援内地民运,否认“结束一党专政”等同结束共产党领导地位,并称人民才是国家主人翁,最终是否由共产党领导,应由内地人民决定。 邹幸彤则称,支联会提倡“结束一党专政”是希望还政于民,通过保存证据及赋权公众,让人民可以向政府问责;她也强调支联会30多年来一直拒绝使用暴力,主张公民社会和平抗争。 今次裁决吸引大批公众及传媒关注。司法机构安排正庭及延伸庭供旁听之用,合共提供553个公众席及71个记者席。 法庭外有过百名公众排队入庭,不少人数日前已开始轮候。 司法机构人员在开庭前提醒旁听人士不得呼喊口号或祝福语,违者会被带离法庭并由保安记录资料。 正庭内有数十名旁听人士戴上口罩,李卓人穿蓝色风褛向亲友挥手,邹幸彤也面露笑容;两人闻判时神情冷静,李卓人在步入羁留室前还向妻子做出心形手势。 另外,欧盟与美国均有派代表到庭旁听,警方则部署大批警员在场戒备,并在附近巡逻及设置路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