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生中学女厕偷拍认罪 法院量刑结果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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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18岁男学生刘俊霆早前承认一项窥淫罪,涉及于2026年1月22日在东涌一所中学6楼女厕偷拍一名14岁女同学X。 案件于8月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两家媒体都引述裁判官表示,考虑到被告认罪、属初犯且年轻,决定给他一次机会。 辩方称,感化报告对被告评价正面,认为案件与学业压力、青少年对性的好奇以及一时冲动有关。 不过,两篇报道对最终刑罚记载并不一致,一篇称判处12个月社会服务令,另一篇则称判处1年感化令。
Key Points
- 被告刘俊霆,18岁,报称学生,被控于2026年1月22日在东涌一所中学女厕拍摄女子X,并已承认窥淫罪。
- on.cc称案发地点为大屿山东涌某中学6楼女厕;am730则写明为东涌灵粮堂怡文中学6楼近608室女厕。
- 案情显示,当天上午11时48分,一名男学生路过涉案女厕时,发现被告跪在厕格前,右手持手机,镜头对着第一个隔间。
- 该男学生怀疑有人偷拍后通知老师;警方其后于同日拘捕被告,并在其手机内发现3段拍到X的影片。
- 被告在警诫下称,自己是一时性冲动才进入女厕偷拍女同学裙底,并说“我下次唔会啦”,意即不会再犯。
Why It Matters
事件再次引发对校园私隐保护的关注,尤其是洗手间这类学生理应享有高度安全感与私密性的空间。 对香港读者而言,案件也反映法院处理年轻初犯时,会把认罪态度与更生机会纳入考虑,但社会对偷拍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样十分关注。 此外,两家媒体对量刑结果出现差异,也说明司法新闻在传播时,细节准确性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