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桂濤花园物管公司27年未履责 记录失实遭物监局罚1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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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物业监管局纪律委员会于7月14日宣布,向持牌物业管理公司昌生发出纪律命令,就该公司管理长洲桂濤花园期间的连串违规行为作出处分。委员会裁定昌生专业失当及疏忽,触犯《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第4(a)条,对其处以严厉书面谴责、罚款12.5万港元,并须支付聆讯费用。案情涉及昌生于1998年桂濤花园入伙起开始管理该屋苑,长达27年期间从未依公契规定安排业主大会或成立业主委员会,直至2025年才举行首次业主大会。更为严重的是,昌生在会后发布的会议记录中,被发现内容与实际会议情况存在关键性差异,涉及失实陈述,违反《一般操守守则》。这是自物管业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实施以来,首宗涉及物管公司长期未履责成立业委会、无开大会兼作关键失实陈述的违规个案。
Key Points
- 昌生自1998年桂濤花园入伙起开始管理该屋苑,直至2025年已逾27年,期间从未按公契履行经理人责任,安排任何业主大会或成立业主委员会 。
- 桂濤花园位于长洲,共有26座、提供192个住宅单位,是次违规情节严重,因应屋苑规模,业主对物管服务的监督需求更为迫切 。
- 2025年屋苑终于举行首次业主大会后,昌生发布的会议记录与实际会议情况存在关键性差异,构成失实陈述,违反《一般操守守则》 。
- 纪律委员会聆讯小组于2024年6月26日进行聆讯,昌生虽否认指控,但聆讯小组审视证据后,一致裁定其在专业方面存在失当及疏忽行为 。
- 昌生另涉及上环昌生商业大厦及旺角昌宝中心两幢商业大厦的管理工作 。
- 翻查记录,昌生于2024年已曾违规,因持牌物业管理人员未能符合物监局规定的最低人手比例要求,且在终止聘用后未有按规定于31日内通知物监局,当时已被局方发出书面谴责、口头警告及罚款3万元 。
Why It Matters
是次裁决标志着物监局对物管公司长期忽视业主权益的行为采取强硬执法立场,为业界敲响警钟。在大型屋苑,业主立案法团往往具备较完整的组织架构和资源监督物管公司运作;然而在中小型屋苑,业主可能缺乏相关知识和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随着物管发牌制度渐趋成熟,预料局方将加强对小型屋苑的巡查和执法力度,保障业主依法享有的参与权和知情权,维护香港住宅物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是次裁决标志着物监局对物管公司长期忽视业主权益的行为采取强硬执法立场,为业界敲响警钟。在大型屋苑,业主立案法团往往具备较完整的组织架构和资源监督物管公司运作;然而在中小型屋苑,业主可能缺乏相关知识和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随着物管发牌制度渐趋成熟,预料局方将加强对小型屋苑的巡查和执法力度,保障业主依法享有的参与权和知情权,维护香港住宅物业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