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团体租用社区中心表演低俗游戏 民政署发警告并即时暂停租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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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报接获读者投诉,指有歌舞团体日前在政府辖下的摩顿台活动中心大玩低俗游戏,包括男士穿上象鼻突出的大笨象短裤,女士蒙眼抛呼拉圈套象鼻等。民政事务总署已向涉事团体发出警告,并即时暂停其租用活动中心的资格。执业大律师指出,相关表演或触犯普通法「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
Key Points
- 涉事歌舞团体于8月9日在摩顿台活动中心租用多用遂礼堂,举办自行策划的表演活动 。
- 现场所见,约十名男女分队玩游戏,男士穿上大笨象短裤,其象鼻位置突出;女士蒙上双眼,手持圆形呼拉圈,游戏规则是女士扔呼拉圈,象鼻位置呼拉圈数目越多者则胜出 。
- 游戏开始时,男士们要摆动臀部增加难度,期间主持人手持咪高峰示意女参与者摸「象鼻」,其后男士更「象鼻贴着象鼻」般围着圈,与众人大声嬉笑 。
- 读者将相关片段提供予本报,批评现场表演低俗且卖弄色情,令人感到极度不安 。
-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指出,相关表演绝对有机会触犯普通法「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最高刑罚可处监禁七年;以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罪行,最高刑罚罚款一千元及监禁六个月 。
- 民政事务总署回复本报查询时确认,已向相关团体发警告,并即时暂停其租用活动中心的资格 。
Why It Matters
民政事务总署现时管辖全港七十四间社区会堂及三十六间社区中心,地区团体可租用附设舞台的多用遂礼堂。是次事件反映即使在社区会堂或活动中心等公共资源进行表演,仍需遵守场地守则及刑事法例。龚静仪强调,本港法庭在审讯这类案件时,采用「社会上一般有合理思维的人的标准」来衡量表演是否违法 。
民政事务总署现时管辖全港七十四间社区会堂及三十六间社区中心,地区团体可租用附设舞台的多用遂礼堂。是次事件反映即使在社区会堂或活动中心等公共资源进行表演,仍需遵守场地守则及刑事法例。龚静仪强调,本港法庭在审讯这类案件时,采用「社会上一般有合理思维的人的标准」来衡量表演是否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