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特別巡查執法行動展開 街頭向狗主派單張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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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漁農自然護理署於周日(8月30日)正式展開為期三天的特別巡查及執法行動,在全港多個狗隻聚集的地點打擊未妥善控制狗隻的情況。署方人員在西九龍海濱長廊及元朗YOHO一帶向狗主派發宣傳單張,並提醒他們為狗隻扣上牽繩。是次行動不設預先警告,若發現違例者會即時執法。行動源於上周元朗發生大狗咬死小狗事件,以及早前赤柱有餐廳被揭發管有鬥犬。
Key Points
- 漁護署特別行動定於8月30日、9月5日及6日在全港多個地點進行
- 8月30日下午,人員在西九龍海濱長廊向狗主派發宣傳單張,亦有人員手持「請為寵物扣上牽繩」字牌提醒市民
- 《香港01》記者在元朗YOHO一帶視察,見到數名漁護署人員駐守街頭,向途經的狗主講解相關法例
- 街坊黃先生在元朗養了一隻11歲雪橇犬名叫Crazy,體型較大但性格膽小。他指出,附近是無繩放狗的「重災區」,尤其近博愛醫院的小路,「嗰度全部都係放狗唔綁㗎,尤其夜晚放狗,全部唔落狗帶」
- 黃先生又指,Crazy過往屢次成為無繩狗的襲擊對象,「老虎狗、哥基,甚至同類(雪橇)都咬過佢」
- 街坊陳小姐對漁護署加強執法及宣傳表示「十分好及非常正面」。她坦言,作為小狗主人,平時散步時亦會擔心遇到未拖狗繩的狗隻,特別是大型犬突然衝前
- 陳小姐又指,為了安全起見,她會特意挑選較少人的時段帶愛犬外出,因為該犬對環境噪音較為敏感,容易受驚
- 曾太與女兒帶同10歲、重約20公斤的狗狗「Mochi」外出散步。曾太指,每次帶Mochi出街必定會拖狗繩,又笑言「佢(狗)自己識避㗎喇,感受到個氣場,氣場唔妥當佢會兜路走」
- 漁護署提醒市民,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牵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予以控制
- 《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明確規定大型狗隻(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在公眾地方時必須被人以一條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穩妥地牵引;違法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 漁護署早前確認,於8月26日在赤柱一所餐廳檢取一隻比特鬥牛㹴(pit bull terrier)。該部門表示,如獲足夠證據將提出檢控
- 根據香港法例,比特鬥牛㹴、阿根廷犬(dogo Argentino)、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巴西菲勒犬(fila Brasileiro)及其混種均被列為鬥犬
- 有受訪狗主指出,大部分狗主會自律控制好自己狗隻,相信近日的事件屬於少數
- 另有狗主認為,執法行動可以加強對行人的保障,提醒狗主控制好狗隻,部分狗主會容許狗隻在空曠人少地方跑動,但大多數狗主也會為狗隻扣上牽繩
Why It Matters
是次行動顯示當局對不負責任的寵物主人的態度趨向強硬,署方表明不會預先警告,違例者將面對即時執法行動,可能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香港近期接連發生多宗狗咬狗及狗咬人事件,公眾對狗隻安全的關注日益增加,這次行動正好回應社會訴求,同時考驗現行法規的執行力度。
是次行動顯示當局對不負責任的寵物主人的態度趨向強硬,署方表明不會預先警告,違例者將面對即時執法行動,可能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香港近期接連發生多宗狗咬狗及狗咬人事件,公眾對狗隻安全的關注日益增加,這次行動正好回應社會訴求,同時考驗現行法規的執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