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司陳凱港涉2600萬按揭詐騙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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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前警司陳凱港與前總督察汪浩毅,早前因串謀以虛假資料申請按揭貸款、涉及金額超過2600萬元而被定罪,兩人其後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頒下判辭,駁回兩人的上訴申請。 案情指,兩人於2019年向一間銀行及一間財務公司遞交失實文件,訛稱陳凱港受僱於汪浩毅旗下一間公司,並隱瞞他本身是警務人員的身份,最終獲批兩筆貸款,分別約2146萬元及480萬元。 陳凱港早前被判監6年半,汪浩毅被判監5年;《英文虎報》另提到汪浩毅在另一項控罪下亦被判監6年半。 上訴庭認為,申請表內有關職業及月薪的資料明顯失實,足以構成強而有力的事實證供,證明陳凱港是在知情下作出欺騙,而辯方指文件可能由經紀為賺佣而造假的說法,只屬揣測。
Key Points
- 案件涉及2019年5月至12月期間的按揭申請,對象包括一間銀行及一間財務公司。
- 兩人報稱陳凱港受僱於汪浩毅旗下公司,並刻意沒有披露其警務人員身份。
- 兩筆貸款金額分別約2146萬元及480萬元,合共超過2600萬元。
- 上訴方稱由代理或經紀代辦申請,文件或遭人擅自填寫失實內容,法庭不接納。
- 判詞指出,汪浩毅安排每月24.5萬元自動轉賬並標示為薪金,顯示計劃周詳。
Why It Matters
案件反映,法庭對按揭申請中的虛假陳述採取嚴肅態度,尤其當申請人同時提交配套銀行紀錄及受僱證明時,更容易被視為有預謀的詐騙安排。 對香港讀者而言,事件亦顯示公職人員若在大型金融交易中隱瞞身份或失實申報,司法機關會從誠信及角色責任角度作更嚴格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