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联入境处荃湾扫黄三周拘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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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因应荃湾区内部分色情场所接近民居并对居民造成滋扰,香港警方联同入境事务处于7月27日至8月17日展开为期三周的大型扫黄行动,集中打击区内非法色情活动。 这次联合执法由荃湾警区主导及策划,代号为“火狼行动”,针对多处卖淫场所、无牌按摩院,以及贩卖淫秽物品的商店采取突击行动。 整个行动共拘捕58人,包括3男55女,年龄介乎28至66岁,当中包括涉嫌操纵、经营及管理卖淫场所的人士。
Key Points
- 荃湾警区行动主任总督察陈学俊表示,这次联合行动由荃湾警区主导并联同入境事务处执行,目的是密集打击区内非法色情活动。
- 参与行动的单位包括荃湾警区特别职务队、特遣队、杂项调查队,以及新界南机动部队,除持续在流莺黑点高调巡逻外,也派员乔装顾客搜证。
- 警方在行动中还使用警方闭路电视配合调查,以加强证据搜集,并同步巡查多个怀疑卖淫场所和无牌按摩院。
- 被捕58人涉及多项罪名,包括“经营卖淫埸所”、“管理卖淫埸所”、“协助管理卖淫埸所”、“经营无牌按摩院”、“协助管理无牌按摩院”、“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管有淫秽物品以供发布”、“发布淫秽物品”及“违反逗留条件”。
- 被捕者中有42名女子持双程证由内地来港,涉嫌在港从事卖淫活动;另有1男2女涉嫌为卖淫场所经营者及管理人。
- 执法人员在“火狼行动”期间又根据情报锁定一名本地男子,怀疑他同时是区内至少3处卖淫场所的商业登记人,实际主使并操控多名本地及内地女子在场内提供非法性服务。
- 该名本地男子已被警方以涉嫌“经营卖淫场所”拘捕,目前获准保释候查,案件调查仍在继续。
- 行动中检获大批与非法卖淫有关证物,包括按摩床、床单、避孕套、润滑剂、按摩油、毛巾、湿纸巾,以及相信属于犯罪得益的现金。
- 此外,警方在区内一间商店检获近4500张色情光碟,估计总值约9万港元,涉及淫秽物品相关罪行。
- 荃湾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二队主管督察江晓岚指出,如有人在公众地方拉客进行性交易,可能触犯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147条“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最高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
- 她还表示,持旅游证件人士在香港从事性服务,不论是否在公众地方拉客,都可能触犯“违反逗留条件”罪,最高可处罚款5万元及监禁两年。
- 至于任何人在无牌按摩院安排或提供非法按摩,可能触犯《按摩院条例》第4条“管理无牌按摩院”罪,最高可处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而在卖淫场所安排或提供性服务,则可能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第139条管理卖淫场所罪,最高可判监10年。
Why It Matters
这次行动显示,荃湾区内相关非法色情活动已成为警方持续执法重点,尤其当有关场所接近民居并对社区造成滋扰时,后续高压巡查和突击执法很可能继续。 对持旅游证件来港人士、场所经营者,以及借商业登记控制多个场所的人而言,案件也反映执法部门正从入境、刑事和场所管理多个层面同步追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