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借貸濫用僱主資料 私隱公署發警告信
SingTao · 2 SOURCESabout 1 hour ago3 MIN

Summary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今年上半年接獲21宗有關外傭不當使用僱主個人資料的查詢及投訴,數字呈上升趨勢。經調查後,其中3宗個案涉及外傭在申請貸款時,向本地或境外財務機構提供僱主的個人資料,公署裁定有關做法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已向相關外傭發出警告信。 同日,公署亦發布《代理式人工智能篇: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指引,就代理式AI的安全、合法及負責任應用提出建議。
Key Points
- 私隱專員鍾麗玲指出,3宗成立個案中的外傭均承認,在申請貸款時曾向本地或外地財務公司提供僱主資料,所涉資料包括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
- 其中一宗個案中,有外傭曾先後向多達4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其後因拖欠還款,僱主在一日內接連收到多間公司的電話及訊息追數。
- 另一宗個案顯示,財務公司曾致電僱主,表明若貸款未獲償還,會派員上門追討,令僱主在與借貸無關下承受壓力。
- 鍾麗玲表示,涉事外傭使用僱主資料的目的與僱傭事務無關,因此違反《私隱條例》有關使用及披露個人資料的規定,公署已向3人發出警告信。
- 公署解釋,即使發出執行通知,亦無法令事件回復至未曾發生的狀態;加上3名外傭其後均已被解僱,認為現有處理具一定阻嚇作用。
- 私隱公署在交代個案時,特別提醒外傭如擬使用僱主的個人資料申請貸款,或作任何與僱傭事務無關的用途,必須事先取得僱主自願給予的明示同意,不應為取得貸款而隨意向財務機構提供僱主資料。 公署同時指出,財務機構亦應提高警覺,審慎處理貸款申請,以防僱主個人資料被不當使用;在部分個案中,公署亦曾透過外傭通知境外財務公司,相關貸款事宜與僱主無關,其後財務公司再無聯絡僱主。
- 對聘用外傭的家庭而言,公署的建議亦相當具體。公署提醒僱主,應清楚告知外傭,其個人資料只可用作處理僱傭事務相關用途;如擬作其他用途,必須先取得同意。 此外,如外傭提交文件要求僱主簽署,僱主除應先了解原因外,亦應仔細審閱內容,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及自身權益,避免在不知情下令資料被轉交第三方。
- 除外傭個案外,私隱公署同日亦發布《代理式人工智能篇: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指引,反映監管關注已延伸至新興科技應用。 鍾麗玲表示,代理式AI有別於傳統AI聊天機械人,具備較高自主運作能力,可代替用戶執行多步驟任務,包括管理電郵、進行預約,甚至處理付款等。 公署在指引中提出9項建議,包括資料最少化、設定資料保留限期、限制存取權限,以及持續進行風險評估等,希望在特區政府推動「AI+」政策方針下,協助機構更安全地使用代理式AI。
- 整體而言,公署今次一方面處理外傭不當使用僱主資料借貸的實際投訴,另一方面就代理式AI提出私隱保障框架,顯示其工作已同時涵蓋日常個人資料濫用與新技術帶來的私隱風險。
Why It Matters
對本港聘用外傭的家庭來說,事件顯示即使僱主並非借款人,只要個人資料被擅自用於借貸申請,亦可能接連收到追數電話、訊息甚至上門追討威嚇。 與此同時,公署同步推出代理式AI指引,意味未來無論家庭、企業或機構處理個人資料時,都要更重視授權範圍、資料保留及風險管理。